2009年2月24日有消息说网上有我丈夫被狱警毒打的消息,我的心顿时悬起。消息说我丈夫和另外三名在押人员被三名干警手持警棍,5天毒打9次,现臂、腿、臀等部位伤势较重,已经卧床不起。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个人的血肉之躯,在短短的5天内,怎么能经得起这九顿棍棒相加,现在情况怎样?我忧心忡忡。
2009年2月25日,我和儿子早晨4点起床坐火车赶到大庆监狱,找到他所在四大队的大队长要求会见。大队长说他不穿囚服,不准会见。我再三要求电话沟通,大队长拨通了四监区的电话,电话里我问丈夫:“身体怎么样?”他说:“死不了。”我赶紧追问怎么回事?他就不说了。
2009年2月27日 ,我和儿子赶早车再次来到大庆监狱,他们开会到10时55分结束,我艰难的爬上三楼王家仁狱长办公室,我说:“王狱长,我是心脏搭桥的病人,我来一次不容易,我就想和你谈谈”。当王狱长听说我是为丈夫挨打之事而来时,他让我去找四大队的领导,然后让四大队的领导再向他反映情况。我只好回到四大队。一进门,四大队程大队长说:“你又来干什么?”,我说:“我为李洪奎挨打的事情来的”,程大队说:“没有的事,我怎么不知道?”于是我向他反映四大队副监区长褚忠信、指导员刘国信、李金浩三干警手持警棍,5天9次毒打我丈夫李洪奎。程大队长说:“午休吃饭,下午再处理”。
下午,程大队说:“李洪奎违规违纪,警棍是打我们自己的吗?”我问程大队:“这么说干警是打人了,是因为违规违纪才打人,那具体行为是……?”程大队说:“李洪奎冲击监狱大门、冲击队列,在监狱里要当头,叫起床不起床……”,我说程大队你说这些我都不相信,只有见到李洪奎与他对证,我才相信。程大队说:“他不穿囚服,不让见!”
我要求程大队往监区打电话,进行核实。经再三要求,程大队把电话打进监区,我与我丈夫核实干警打人之事。经李洪奎证实:四大队副大队长褚忠信、刘国强、李金浩手持警棍,5天9次毒打我丈夫属实,同时否认程大队所罗列的各项罪名。
2009年3月4日没有消息,我心急如焚,到大庆司法局反映情况,监所科李先生与大庆监狱四大队程大队长联系,安排让我见我丈夫。我和儿子打车到大庆监狱程大队办公室,程大队还有几名干警在,他说:“你又来干什么?”我说:“干警打我丈夫的事还没处理完”。程大队说:“打了活该,打死了你还得(děi)了,给你10万、20万!你还挣着了。”还说:“你能告,你就告去,到北京去告!到联合国去告!”
我说:“你们让我去告,我就去告!”就这样没有见到我丈夫,却生了一肚子的气回来。
我很困惑,现在新闻媒体沸沸扬扬的报道云南“躲猫猫事件”,国家也非常重视监狱干警执法活动规范化,先后出台了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6条禁令》及《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6条禁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对在押人员的会见、警械的使用、禁止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都有极其明确的规定;而大庆监狱竟然顶风而上,公开叫嚣“打了活该!打死了给你10万、20万!”这是对法律的藐视、是对生命的藐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庆监狱办公楼大厅占据整面墙的电子显示屏的上2/3是对违纪干警的处罚,下1/3是《监狱人民警察6条禁令》: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6条禁令》:四、严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违者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一楼大厅里《6条禁令》一刻不停,循环往复播放,电子显示板更是四大队干警每天数次进出的必经之路,然而殴打在押人员仍然不可避免的发生在不足百米之遥的监狱大门里,公然叫喊:“打了活该!”,他们说:“打死了你还得了,给你10万、20万!”
难道10万、20万就可以随便要人命吗?听了他们的一席话,我的心不由抽得紧紧,不由更加担心我丈夫的安危……我彻夜未眠,不能让“躲猫猫”的事件重演,不能让他们夺走我丈夫的生命!他们让我到北京去告!让我到联合国去告!无奈,为了我丈夫的生命安全,我只好启程……
控 告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您好:
现就大庆监狱干警毒打我丈夫李洪奎一事,向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控告如下:
我丈夫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局职工,因信仰问题被判入狱,于2007年初投入大庆监狱。大庆监狱,以李洪奎不穿囚服为理由,不允许家属会见。至今已经一年之多拒绝家属探望,剥夺了我们家属的探视权利。
2009年2月17日,大庆监狱四大队以整顿为名,是副监区长褚忠信和指导员刘国强、指导员李金浩同时参与,他们三人违规使用警棍,殴打在押人员李洪奎和另外三名在押人员,5天共毒打9次,致使我丈夫卧床不起。
我们家属心急如焚,时刻担心李洪奎的安危,于2009年2月25日我们去大庆监狱要求探望,与以往一样没有得到准许。
2009年2月27日我和儿子再次到大庆监狱,要求探视我丈夫李洪奎的伤情,仍然没有得到批准。当我提出李洪奎被打伤要求会见,程大队长先说不知道,后又说:“李洪奎违反监规,冲击监狱大门、冲击队列、在狱中要当头,因此监狱必须制止”。为了核实李洪奎被打的原因、伤情及罪名,家属强烈要求,四大队程大队长用办公室的电话拨通了监区电话,我与我丈夫核实了基本情况,经李洪奎证实:监狱干警打人致伤情况完全属实。李洪奎否认狱方所罗列的各项子虚乌有的罪名!
现强烈要求:
1、立即批准探望我丈夫李洪奎伤情,并给予必要的检查治疗。
2、必须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3、必须严惩打人凶手。
4、每月必须保证正常的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押人员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大庆监狱四大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侵犯了在押人员会见亲属的权利;四大队副监区长褚忠信、指导员李金浩、刘国强他们违反了《监狱法》第46条规定,违规使用警械、违反了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6条禁令》的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违反了《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6条禁令》第四条的规定。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6条禁令》、《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6条禁令》依法查处,以保证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
此致
李洪奎家属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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