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请律师的同修们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近期因营救同修一事与律师们接触,发现其中有的人还需要深入的了解真相(虽然已与同修多次接触),毕竟过程中救度世人(包括律师)是主要的。根据发现的问题,提醒同修们注意:

1、有些同修跟律师讲真相时没有讲大法的美好使律师对大法产生正念;而是讲的过高,讲三退也带着争斗心,使律师认为我们劝三退的目地只是把中共搞垮,在参与政治。大部份律师都知道信仰自由合法,镇压大法没有法律依据,但是有的律师内心并不认同大法。所以同修们在接触过程中不要忽视了对律师们的救度,一定要耐心,做的细致深入一些,真正能救了他们。我们不只是为了打官司做事,顺便简单讲一讲真相,我们的主要目地是在过程中救人,这样基点才纯正无漏。

2、不要完全依赖常人律师,大法弟子是主角,律师只是配合我们营救,而不是我们配合律师。虽然大家都知道不能指望常人,但是一做起来就忘了。如律师的辩护词,最好由懂专业的同修代表被非法关押同修的家属们审稿修改,使其符合大法的要求。有地区有这样的条件而家属同修却完全指望律师,完全让常人律师主导辩护的原则与方向,导致辩护时不同程度的默认邪恶安排甚至给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施加压力和误导。

同修们在营救过程中一定要把做事的基点放在救度世人上,包括律师和公检法机构的人员,这样才纯正无漏。否则只是带着常人的干事心做事,指望律师们的辩护和声势,最后可能被邪恶钻空子而达不到救度世人和营救同修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