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单位要给我一笔收入,要我想办法开票报销(一般开票根据不同的类别要付3~10%个点的手续费,比交政府的50%少许多)。我想这种事情作为大法弟子是不应该做的,因此就跟领导说,我炼功不应该做这种事,该交多少税就交多少,剩下的给我就行了。因为这事就涉及我一个人,老总也没说什么,最后把钱全部给了我。
今年快到年底了,许多事情都集中到了这一段时间,首先是报销车的费用,然后是取暖费、分红等等都需要自己找发票来抵,涉及到公司的每一个人。开始时只是车费一项,往年车的花销基本上能够满足报销的数额,差一些就提前往汽车加油卡里存上一些钱,基本不涉及找票的事情。今年报的数额比往年要大,自己的花费就不够了,都是采用收集不用的发票的方法。开始觉的也不应该这样做,后来觉的凡事都是针对人心来的,看看自己是不是利益之心没有去呀!
查找自己,利益之心不能说没有,也不是很强,那怎么办呢?找了几个同修進行交流,有的没有碰到过这类事情,有的把平时的花费拿去充数,有的说要把握住不要突破法律底线。我也觉的主要是针对人心,具体的行为并不是太重要,我凑票不是为了得到这些钱,而是不想让别人觉的自己与别人不同,不想给相关人员找麻烦,不想给领导出难题。而且想到,交税是交给邪党的,邪党拿这些钱用来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少给它为好。因此认可找票这种方式也不算错。
昨天看第六届大法弟子法会文章老少组(二)里面的“用一切条件证实法、讲真相救人”中有两个小故事:
1、单位一大姐,我俩对桌,管我给孩子要两瓶钢笔水。我乐呵呵的说行,第二天,我从家给她带了两瓶送给她;
2、在营业大厅有一柜员,有一天求我在单位给孩子印复习题,我高兴的接过来,到复印社给她印好了送给她。她看我是从外面给她拿回来的,也明白了,既不好意思又感动的说:谢谢了,谢谢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一震。突然想起发票的事情,觉的自己无论怎样认可开假发票,或者找发票,都是利益之心的驱使。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情况下我能象同修那样去做吗?没有,一次都没有。做不到吗?能做到。能做到为什么不做呢?就是钱财之心、利益之心没去。平时觉的是自己的就应该拿,不给的还想办法要回来,这不是对钱财的执著吗?为什么就不能彻底放下呢?放它个干干净净不更好吗?
《转法轮》中说“所以我们讲随其自然,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
你认为是你的还不一定真是你的,还可能是在考验。而假发票的问题从常人法律角度上讲,就根本不属于你,你还认为是你的,这心性差距太大了!平时自己觉得学法也不少,怎么在具体问题上差距会这样大呢?名利之心、钱财之心,自己都不能察觉,对自己要求的放松,对一些事情变得麻木。
当悟到这一点时候,心里一下子亮堂了,也知道该怎样做了:车的消费花多少报多少;对于奖金或其它收入,按常人的法律,给多少算多少。
这是自己当前的一点感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