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证词中的经济问题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辽宁公安证词中提到,在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前,遭受了连续一个月的刑讯逼供,证人提到迫害地点并不在公安局,而是在外面包了十个房间,证词:「问:就是在你所待过的那个公安局里面你就亲眼看…证人:当时我没在公安局里做,是在一个就是培训中心,就在一个宾馆的后院,包了十个房间,一个小楼上,就是小别墅那块儿做的。问:黑监狱。证人:差不多。问:就是只要法轮功学员就往那边送嘛?证人:嗯。」

2002年,东北一般的宾馆房价在100-200元/天,包十个房间每天开销在1000-2000元左右,加上参与迫害的警察的吃喝烟酒交通费(一个最便宜的盒饭也要3-5元,一盒烟5-10元,打车10-15元),按每个房间住一个警察,每人每天开销50元保守估算,一个月计算,保守的开销是4-8万人民币,就为了迫害这一位法轮功学员。这起案件没有在公安局发生,暗示着连逮捕令、案件卷宗都没有,完全是不走司法程序的,其经费也不会来自正常的渠道。

2001年1月初,公安部内部传出一条消息,仅在天安门广场,每天的开支在一百七十万元到二百五十万元之间,一年就是六亿两千万元到九亿一千万元之间。这些钱除部份是固定开支外,其余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变成现场执勤人员的直接现金收入,天安门广场现场执勤人员包括:着装警察,便衣警察和借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含临时借用的在押服刑人员)。而且是每天发放,不记名,不签字,按自报工作“成果”当场成交。

据2001年2月27日的外电报导,江泽民一次挪用四十亿元用于监听、窃听法轮功学员的电话。2001年12月份,公安内部传出消息,江泽民又挪用四十二亿百姓血汗钱在全国各地建立残酷邪恶的“洗脑”基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因为篇幅有限,在此仅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省财政厅厅长矫正中在吉林省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给出如下数字:全省年初安排总预备费29213万元,动用情况是:「(1)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支出2319万元;(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剂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济等方面支出4784万元;(3)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与“法轮功”组织作坚决斗争等维护社会稳定支出8513万元;……省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2126万元,动用情况是:(1)白城、松原等地区救灾补助支出1300万元;(2)安排“严打”整治斗争经费支出4375万元;(3)用于省直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济973万元;(4)长春市石头门水库增容工程补助2000万元;(5)援藏项目支出1830万元;(6)扩建“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基地支出1009万元;」

转化基地的支出超过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济;减去“严打”经费,可以曝光的迫害法轮功经费为4138万元,超过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支出,与全吉林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剂金和特困企业职工救济总额持平,如果中共不迫害法轮功,生活在贫困中的吉林人民的收入马上可以翻倍。

早在二零零二年,罗干的嫡系、辽宁省司法厅某高级官员在马三家劳教所大会上就曾公开承认:“对付法轮功的财政投入已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一名国务院财政部官员说:“镇压政策是钱堆出来的,没了钱,镇压就维持不下去。

原天津市国内安全保卫局、及“610”办公室官员,原一级警司郝凤军透露:「对法轮功施行酷刑的警察就是想升官发财。如有一个人是从郊县抽上来的同事,镇压法轮功特别卖力,对他们进行身体上的折磨,对法轮功严厉呀,后来就升官了,当科长了,不用回郊县了。也不一定是直接给奖金这种形式。只要一升官,就有活动经费了,如当了科长,队长,可以给你一笔钱自己支配,可以请人吃饭出去玩。这个中间很微妙的。」

辽宁公安的证词中印证了这一点,放着正常工作不干,刑讯逼供并性虐待法轮功学员,而且为了掩盖迫害,不在公安系统内进行,没有额外的经费,没有奖金,谁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犯罪行为?

2004年8月,在沈阳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移植学术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讲话里表示,需要承认供体切取所需的成本费用,但是要杜绝器官买卖。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总住院医生张雅敏表示,供体切取其实是很需要成本的行为,就算抛开工作人员的花费不算,单单是器官灌注保存液就是不小的开支,每个大器官需要4袋保存液,而每袋保存液的价格是5000元。黄洁夫的话,可以认为是官话,实际他说的是实话,因为买卖器官要增加成本,有现成的法轮功学员免费器官做移植,干嘛还要从社会上买器官?

光这起陆军总院活摘案件的成本就接近10万人民币:4-8万人民币的公安开支,两个肾加心脏的保存液一共6万人民币。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巨额的利润,看看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的费用表:肾移植6万多美元(约合40多万人民币),肝移植10万美元(约70万人民币),肺和心脏器官更贵,要15万美元(约合120万人民币)以上。这笔免费器官带来的巨大利润当然不可能完全归医院,一部份器官的利润回流到公安系统,成为涉案人员的奖金和下一步迫害法轮功的行动经费。

即便是活摘器官带来了巨大利润,国库的拨款仍然源源不断的投入到迫害法轮功中,导致国家财政已无力支撑这庞大的政法开支,还要老百姓买国债来支持迫害。在实施迫害的5年中,江泽民集团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提出「把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债投资的重点」,2004年中国发行的国债总数是7,000亿元,公检法占了1/7。通过老百姓买国债来填补黑洞,使广大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了迫害,同时也深受其害(很显然,这些投入黑洞的钱是收不回来的)。

共产党本身不劳动,中国人的收入,城市里要扣掉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农村则更苦,在“三提留”、“五统筹”(“三提留”是指由村一级组织收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集体管理费;“五统筹”是指由乡一级政府收取的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和民办教育方面的费用)和层层的乱收费,之后还要面对各种制度内制度外数千种名目繁多的收费,在购买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时还要面对一轮中共的税收,在被中共剥削几轮过后,人们面对的是沦为“房奴”,看病贵、上学难,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中共统治下的社会。

中共窃取的国库中的钱是每个中国人辛苦劳动、付出智慧的每一分血汗钱,这些钱没有被用来真正改善中国人的生活,却被大量的用在迫害法轮功上。中共从建政以来,在多数善良的中国人不愿成为其直接的行恶工具的情况下,挟持整个国家的经济体,把人们捆绑在中共的经济链条上,用民众的血汗钱迫害民众。

还在替共产党说话的人,仔细的想一想,哪句话是真正的自己说出来的?那些维护中共的话是谁教你的?是从小课本上学来的、电视上看来的、广播里听来的,而这些渠道,恰恰都是共产党精心过滤过的,有意编造并灌输的,是共产党的洗脑教育和媒体灌输。

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共产党,共产党的本质在《九评共产党》里写得很清楚,共产党是「反自然和反人性的邪灵」,中国人不需要这个邪恶的组织,更不应该与它为伍。

退党自救,不光是为了避免成为共产党的陪葬品,更重要的是,不要不知不觉中成为中共的受害者还为中共输血打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