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吴桥县优秀教师被迫害家破人亡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河北吴桥县桑园镇林庄中学教导主任刘志刚与妻子高丽华因坚信“真善忍”、讲清法轮功遭迫害真相,曾遭当地政府非法关押,被迫害的家破人亡,高丽华于零四年三月含冤离世。刘志刚被逼流离失所,至今已九年。

刘志刚,大专文化,祖籍河北景县城关马庄。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为人正直,工作成绩优异。九七、九八年先后在国家级专业杂志上发表两篇教育科研论文,其中一篇在九九年被国家科技部收录在中国教育改革开放科研论文集中。刘志刚年年担任初中毕业班教学,所任学科考试成绩在单位年年名列前茅,九七、九八、九九年连续被单位评为“优秀教师”或“模范工作者”。刘志刚在担任林庄中学教导主任后,使林庄中学教学成绩在全县的后位跃升到前几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刘志刚作为良心公民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当地公安劫持、非法关押于吴桥县看守所长达四个月。刘志刚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迫害,在零一年四月底被释放。刘志刚回家后,单位不仅不开工资、不让上班,还派人轮流二十四小时监控软禁。刘志刚给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写信控告这种非法作为,一周后解除。接着由单位出面准备给刘志刚办洗脑转化班,被刘志刚拒绝。刘志刚在电话中给吴桥县桑园镇教育办公室校长邵义和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往哪转化?转化成吃喝嫖赌的人吗?”办洗脑转化班破产后,随后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派三辆车十二人,气势汹汹再次非法抓捕刘志刚准备劳教,结果未遂。刘志刚从此被逼流离失所。

刘志刚之妻高丽华,原河北省吴桥县粮食局食品厂职工,原籍河北省景县刘集乡邱庄。高丽华九八年修炼法轮功,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家属院都是公认的好人。夫妻俩常年主动无偿承担家属院垃圾池的整洁卫生。

二零零零年九月高丽华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遭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勒索四千元。零一年六月刘志刚被逼流离失所后,高丽华曾遭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软禁、监控、恐吓,并胁迫她一起非法抓捕其丈夫。高丽华被逼无奈之下,舍下上初一的幼女和丈夫一起流离失所。

在零一至零三年中,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沧州市安全局联合非法追捕刘志刚夫妇。不法警察为了抓捕到俩人,竟对俩人故乡的亲友和他们的孩子毫无人性地迫害(双方祖籍都是吴桥县邻县的景县)。吴桥县警察在景县警察配合下,对俩人在景县的父母家、兄弟姐妹家,从未间断非法骚扰,或白天或半夜(包括大年三十),采用的卑鄙手段有哄骗、欺诈、胁迫、蹲坑、非法抓捕、罚款等。

二零零一年八月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把景县刘集邱庄村刘志刚内弟抓去,殴打、坐老虎凳,逼问刘志刚俩人的下落,后家人请客送礼才放人。九月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把景县杜桥镇草场村刘志刚大姐家的外甥抓去逼问,罚款勒索三千元,请了客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十月,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把景县城关马庄刘志刚二哥抓去(刘志刚十五岁的女儿寄住于二哥家)逼问。因其兄(五十七岁)当时出现高血压、头晕、呕吐不止,警察怕出事当天放人。在这之前警察始终想抓刘志刚的弟弟,因刘志刚的女儿开始寄住于其弟弟家。

二零零三年新年前几天,刘志刚八十岁的老母亲因年老多病,加上警察三番五次进家骚扰,老人带着对儿子的思念和对警察的愤恨离开人间。丧事期间,警察布控欲抓刘志刚夫妇未遂,接着大年三十晚仍无耻进门骚扰,包括其岳父家。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为追查刘志刚下落,将其安陵镇高老庄三姐夫非法抓走并关押近一个月当人质,刑讯逼供。家人花去约上万元才放人。同样的原因,警察欲抓刘志刚舅家的表兄,其表兄被迫离家躲避。

与此同时,吴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在景县警察的配合下,为诱捕刘志刚夫妇,对在景县上初三正准备升学考试的刘志刚女儿,在中专、高中升学考试前非法勒令停课达十多天,使刘志刚女儿考试成绩受到严重影响。

几年的颠沛流离,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的高压恐怖,以及警察对双方亲友的非法骚扰、恐吓、绑架、勒索,加之上不能照顾七八十岁的双方老人,下不能抚养幼女。这一切一切给高丽华带来无法承受的精神痛苦,致使高丽华原本因修炼法轮功而健康的身体,在零三年九月突患重病,医治无效,于零四年三月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高丽华含冤离世后,吴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软禁高丽华的父母及其女儿十多天,逼问刘志刚的下落,并勒索高丽华的二哥五千元。

参与迫害刘志刚夫妇的直接责任者有:吴桥县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李立平;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王长桥;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崔景海;吴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中队长:陆保利;吴桥县桑园镇教育办公室校长:邵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