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江氏流氓集团开始了全面迫害法轮功,中国许多大法弟子根据国家法律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平理性地走向信访办,向政府澄清事实,反映自己炼功后给社会带来的好处以及自己身心受益的变化,告诉世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然而中共不仅不接受百姓的意见,不查清事实反而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学员。这里我们向广大善良的人们介绍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中的一例,四川省彭州市法轮功学员邓传久受迫害的经历。
邓传久,彭州市楠杨镇群柏村九组(现改葛仙山镇)人,男,42岁。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邓传久于1999年12月到北京反映情况,2000年元月2日到北京天安门去告知世人法轮功真相,后被非法遣送回成都,在成都戒毒所非法关押2天后由彭州市“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一政府机构)和楠杨镇乡政府劫回治安拘留15天,因邓不放弃修炼,又转为刑事拘留30天。2000年正月16日才被释放回家。在非法关押期间,邓传久遭到派出所和乡政府的恶人毒打,打得遍体鳞伤。
当时快要过年了,派出所和乡政府的恶人们在无任何法律文书手续的情况下,又非法抄家。他们乘邓传久家里无人,将门撬开,将家里所有能值钱的东西全部拿走:家具、门窗、木料、衣服、粮食,只有被盖和陈旧的碗筷没有被抄走。家里还有一辆旧三轮车,恶人拖了一段路,因三轮车实在是太破旧才丢下没要。从邓传久家里所抄走的东西都没有出具任何字据或进行登记。更让人发指的是,中共恶人们还不准邻居或任何人在场发声,谁要看不下去哼一声,这伙恶人就上去给谁一顿毒打,整个过程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流氓抢劫团伙在明目张胆的实施抢劫。
这个年(2000年新年)是邓传久家人过的最悲惨的年,还是其他法轮功学员送吃送穿帮助他们度过这个新年和扶持后来的生活。
2000年7月邓传久在天彭广场向彭州市公安局要求给一个公正的修炼环境,又被非法拘留17天,这次又遭到一顿毒打,牙齿也被恶警打松。
2001年元月邓传久因再次上北京去,回家后又被非法刑拘2个月。2001年4月邓传久被放回家还不到10天,有位朋友到邓传久家来玩,被乡政府恶人王治华、岳军举报,又将二人抓去治安拘留25天,5月10日才放邓回家。2001年11月份邓传久在谭家湾给世人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谭少友、丁领根举报,他们以为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会有4000元奖金,结果没想到一分钱都没得着,反被四邻八方的乡亲瞧不起。这一次邓传久在派出所绝食抗议三天后才放回家。
2002年7月30日晚,全彭州市“610”大行动绑架法轮功学员,集体办洗脑班。邓传久有幸从这帮恶人手中走脱,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2004年4月20日晚,因为村书记杨廷发和一个邻居构陷,邓传久被“610”和公安机关绑架后非法判刑迫害5年。
在这次被迫害过程中,4月20日晚恶人们将邓传久关在敖平派出所毒打2天2夜后,转到一个秘密地方(彭州市电力宾馆顶楼房间),他们迫害邓传久采用的手段有:戴脚镣手铐,泼冷水,暴打,用木棒敲打头,就象和尚敲木鱼一样,两个人不停的敲打。用木棒敲打邓的恶人是楠杨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钟先才和岳军(这两人家住彭州市万年乡八大队官仓电站附近)。恶人们把邓传久的头按进浴缸里淹,在淹的过程中多次将邓鼻中口中的鲜血都呛出来了。在这次迫害中邓的牙齿被打掉二颗。4月27日下午邓传久被送到看守所关押,从4月20日到4月27日在这七天七夜中都不让邓睡觉,使用这些残酷手段目地就是要邓传久承认它们所掌握的那些无虚有的事实,以便作为庭上判刑的证据。这次担任迫害小组组长的人是彭州市公安局一科科长何泽云,外号何三哥。
2005年4月4日邓传久被彭州市法院非法判5年刑,同年9月27号送德阳监狱迫害。大家再看一看彭州市公、检、法是怎样非法黑判邓传久:
检察机关公诉的证据是在邓传久家里抄有法轮功资料,但抄家的人并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搜查证,且这些人在抄家过程中不准家属和邻居到现场,没有搜查物品的清单,也没有在场的家属或邻居签名捺印作为证明。(事实上是恶人们当时什么都没搜到,连当时抄家的人也说这家人啥都没有,真干净)。在法庭上不知他们从哪里找来的物品作为证据。法庭上公诉人居然大言不惭地说只要两人以上进屋抄家搜查就是依法,合法行为。那请问入室盗窃,入室抢劫都是两人以上的话,他们算不算依法合法呢,更何况中国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凡没有法律手续和法律文书进入民居,就是私闯民宅,就是违法。
另外根据中国政府下发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得采用刑讯逼供,骗供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或供词,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庭上证据使用,而彭州市法院确偏听偏信采纳了刑讯逼供、非法搜家得来的证据作为诬判大法弟子的依据。当邓传久在法庭上用事实推翻了他们刑讯逼供,威胁欺骗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时,法官却要失去自由的邓传久拿出新的证据。谁都知道在干着非法、违法事情的是公、检、法他们自己,证据也在他们那里,比如打人的凶器、地点是不是在他们那里?另外邓传久在公安机关被非法关押的七天也应当折抵刑期,法院却不敢在判决书上明确这一点,都知道这七天七夜只要在判决书上一出现,将是它们今后无法洗刷的罪名,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接受置留审查不得超过12小时。
2005年12月31日邓传久在德阳监狱背写经文时,被犯人发现,犯人宋文超、白剑将邓传久关在一间小屋里,用封口胶封嘴,毒打一顿。这次毒打后邓在十多天里都无法下地走路。邓在以后的监狱生涯中,经常不断的受到这种迫害,直到刑满。
2009年9月29日,邓传久送家里小孩到郫县去学手艺时,又被彭州市“610”和葛仙山镇政府镇长廖晓辉、主任陈国民、群柏村村长肖义凯绑架到新津县花桥洗脑班(原军管所,后改为戒毒所)迫害一个月。2009年10月9日廖晓辉带着一个社会流氓把邓传久毒打一顿,此人还用吃饭的筷子插伤了邓的脸,只差一点就插到眼睛上了。
这一次邓传久被关押,实际是肖义凯举报到彭州市“610”,说邓传久背起包袱要去北京了。10月20日陪守邓传久的二排恶人刘培,因镇政府的人说话不算话(说好再守两三天便来换人,结果一直都没换他们),刘培认为是法轮功害了他们,说邓不“转化”(放弃信仰)便暴打了一顿邓传久。在新津法制教育中心被强制洗脑时,邓传久与所谓教指主任谈话中质问:“究竟我们犯了什么罪,要失去我们的自由?你们这里写得好看,什么法制教育中心,既然是一个讲法制的,就应该比谁都懂法,一个犯了罪的人在派出所关押都不能超过12小时,治安拘留不能超过15天,刑事拘留不能超过37天。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请拿出法律文件来,我们到底是犯了哪条哪款,要把我们关在这里失去人身自由?!”这些人都说“这不管我们的事,是你们那里的人送来的,我们这里只负责我们这里的事。”就这样邓传久一直被关到10月29号才放回家,恶人们说邓传久是本地的重要人物,判过刑,一定要管紧,看紧。
以上就是这些年来彭州市法轮功学员邓传久遭受迫害的一部份经历,足以让人们认识到中国大陆目前的和谐社会是怎样的一个和谐,一位普通村民就因为修炼法轮功,因为想要把真相告诉世人,却遭到绑架、送洗脑班、不准睡觉、暴打等等摧残与迫害,而在当今中国,这样的案例还很多,中共恶党的恶行罄竹难书。希望全社会有良心的正义人士能够共同制止中共恶党的邪恶迫害,共同营救千千万万象邓传久一样因修炼法轮功而被中共残酷迫害的善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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