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摆正营救同修与救度众生的关系
我们已经随师走过了十年的正法修炼之路,大家都清楚的知道,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与责任就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师尊在最近发表的新经文中,开示众弟子:“学好法、做好讲真相的事,救度众生是第一位的。正念足就能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致美中法会》)因此,在“救度众生是第一位的”这一点上,大家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在营救同修与救度众生的关系上,有的同修就摆不正了。曾有同修提出:“大家都把精力放在了营救同修上,这不是影响了救度众生吗?”部份同修经过切磋,大家在法理上都有所提高,其实营救同修与救度众生并不矛盾。
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首先,无论我们是上网曝光邪恶、揭露迫害也好,还是张贴真相胶贴、散发传单等真相资料也好,就是在向当地民众揭露恶党的邪恶,讲清大法弟子无辜被迫害的真相,唤醒世人的良知,让他们在善与恶的对比中正确选择自己的未来;再者,无论是我们曝光恶人恶行,还是通过向被迫害同修家属讲清真相、鼓励其走出去正念要人,这都是对邪恶的有力震慑,让恶警坏人看到对大法弟子行恶只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从中也看到大法弟子是好人,但不是好欺负的人。当恶人慑于压力不敢行恶时,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就很难再控制恶人了。这样,大法弟子与众生都会感到环境的宽松,就会有更多的大法弟子走出来,没有迫害的阴影也更易于让众多世人接受真相;第三,通过我们不断加大力度持续的发正念,不仅解体了迫害同修、阻碍众生得救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大法弟子的正念也会越来越强,在正念之场中,众生更容易明白真相;第四,被迫害同修被我们用正念正行的方式营救出来的越多,越会增强更多的大法弟子及家属的正念;第五,营救同修与向各阶层民众讲清真相可同时進行。在这次营救同修的过程中,很多同修去律师事务所给律师讲真相、给监狱警察讲真相、给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讲真相,有的在去往派出所的公共汽车上或行程中向世人讲真相,使很多世人明白了真相。第六,同修被营救回来,也是多一个人多一份救度众生的力量。
二、当地决定请正义律师的过程简介
自从师尊《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发表后,过去那种针对该不该请律师方面的争论已经很少了。师尊说:“请律师在堂上辩护,这件事情的本身也是救人。不管坐在那儿听的,你是中共邪党派来的也好,还是一般民众也好,那么面对律师的正义论理,对听者来讲那就是讲真相。那是不是也在启迪他们的善心哪?有的法官听了都耷拉脑袋不吱声了,有的警察都佩服,走出来都得说两句:讲的真好。这就是人的善心被唤醒了。邪恶怕啥?不就怕这个吗?所以我觉的律师还是应该请的。世人都敢站出来说话,世人也都认清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邪党还不解体吗?而且世人也知道对迫害者的报应,懂得邪党一倒人们会清算它,参与迫害的人也知道要面对自己将来被审判,那人不得考虑这些问题吗?这对邪恶不是震慑吗?对这场迫害不是抑制吗?邪恶怕律师给辩护,邪恶不叫律师给辩护,那不正说明更应该这样做吗?但是没有条件的不要强为、不要走极端,不要师父这样一说没条件的也非做不可,一定要在理性中助师正法。”争论少了,是因为师尊把法已经讲明了,再去争论也没用了。但是一部份同修并没有从理性上升华上来,常听到一些同修事后说:“哎呀!我做错了,做了很多坏事。”但真正的向内找,应该找出的是什么心阻碍着自己没能跟上正法進程,是什么执着使自己在整体配合中对正法起到了阻碍作用。否则当正法進程向前推進的时候,一有形势变化,那颗心还会跳出来,还会起到阻碍的作用。又要等师尊把法再讲明时,这样的同修又要后悔:“唉!又做错了。”
此次决定给被绑架的同修请律师时,尚未得知同修已被非法劳教的消息,当时是受外地同修的启发,加之本地部份同修经过交流,感到正法進程到了今天,我们已不能再被动的等着邪恶肆无忌惮的将迫害不断持续下去。邪党不只是审判大法弟子是非法的,我们要邀请正义律师在堂上辩护。恶警对大法弟子的绑架、抄家、殴打和关押等所有迫害行为都是违法的,那我们不仅可以利用常人的法律揭露邪恶,揭露恶党的“伟光正”和所谓的依法治国,也可更加主动的利用法律起诉和控告恶人,制止和结束迫害。因为律师毕竟是常人,我们才是这台大戏的主角。我们在请律师走正当的司法程序的同时,更要提前做好我们自己应该做的。当将我们的想法与海外同修和外地同修交流时,得到了他们的鼓励和全力支持,海外同修与正义律师也都表示,要把我们当地的做法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变被动辩护为主动惩治恶人、终止迫害。
连日来,当地部份同修做了大量的向被迫害同修家属的讲真相工作。可由于我们大法弟子作为整体没有提高上来,一是参与的人少,二是整体的场还不够正,加上当地长期靠给邪恶输血、用钱买人的做法已经形成并得以默认,所以能认同“请律师、走正路”这一认识的家属很少,同意决定用请律师这种方式来营救的家属就更少,甚至还有同修在指责和埋怨,认为请律师不对。大家的本愿是以证实法、救度众生为基点,只要能起到很好的正面效果,我们就尽量多请,也想让正义律师与通过大法弟子讲真相,能走出来参与的当地的律师相互配合,这样既省费用,又能使当地律师不断站出来,参与到全民反迫害中来。可最后只有一位同修的家属同意请律师,而且态度非常明朗。这样两位律师也就够了,我们不得不辞退了当地的律师。
三、修去情、走正路,不再给邪恶输血
当与外地同修交流时,才得知近几年来他们那里被绑架的同修,几乎都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就能营救回来,这对我们的触动很大。与他们交流在法理的认识和具体做法时,感到最本质的问题就是能否将证实法、救度众生的路走正。他们说,我们信的只有师父和大法,再就是我们的正念,我们不能听常人的,更不能听邪恶的。当他们听到我们当地有给邪恶送钱买人这一现象时,都感到很震惊,他们说,你要让恶人尝到了甜头,它就会认为大法弟子不仅是好欺负的人,而且在这里还有利可图,它这种坏思想就更容易被邪恶利用,这就等于花钱变相支持迫害,也是在帮邪恶的忙。严重的说,若是大法弟子,不仅没有助师正法,而且阻碍了正法進程;若是常人,也等于是站在了邪恶的一边,支持迫害大法弟子,犯下这个罪过可能就没法得救了。师父说:“其实旧势力的一切所为是宇宙中生命本能的自救,但无济于事。每一次大穹结束前,那时的众生也都是这样做的,结果反而加速了解体。也就是说正法中众生的表现只能是他们对正法的态度,而决定留与不留,对正法态度的表现成度衡量着从新摆放他们的位置。换句话说,这也是众生在成、住、坏、灭最后阶段的表现而已。”(《北美巡回讲法》)
师父还说:“你们知道我在正法中我是本着一个什么原则在做的吗?我不计众生在历史上一切的罪!(鼓掌)只看这次正法中众生对正法的态度!(鼓掌)我的什么门都敞开了,我过去跟你们讲过,对正法的态度这一点都不看,新的法、新的宇宙就没有了,所以对正法的态度就至关重要。你们真的犯了这一点的时候,旧势力把你们销毁的时候我都无话可说。”(《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师父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说:“我反对的是在迫害法轮功期间不断的、大量的往那里送钱,使中共恶党有能力迫害法轮功。”
在师父的讲法中我们都悟到,在这个宇宙中哪一个生命做了什么,他都得去承担,这真的绝不是一个花钱买人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当然,修炼人遇到问题都要向内找,花钱买人表现上是有些家属急切的想让亲人早日出来,不得已而为之。其实,众生都在我们的场中,常人社会的一切都是我们的修炼环境,正是我们的亲情没放下,在不断地加强这个不正的场,常人家属才有如此的表现。
四、整体协调,主动配合,真正从人中走出来
师父在近期的讲法中,多次提到整体协调的问题,师父说:“有的人你指派他做什么他就不愿意做,就喜欢做自己要做的,各自为政,那怎么能行呢?就象这个拳头出去,大家攥在一起才有劲。(做握拳的手势)你说它想干什么、它想干什么、它想干什么,(做五指分散的手势,指每个手指)这没劲儿啊,出去就受挫呀,是不是?你们得有一个规划,得有一个安排,协调好,互相之间配合好。”(《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其实,我们在哪里都有一个能否形成整体的问题,旧宇宙的生命就是因为“众生各怀私念”(《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会讲法》)才面临着解体,才有了今天的正法。作为大法弟子,特别是正法修炼已到了最后了,我们就要同化大法,特别是在证实法、救度众生的每个项目中,更要放下自我,修去自我,无条件的配合整体。这种配合,不仅仅是行为和形式上的,更需要在法理上的认识能升华上来。比如,这次律师去了三个部门。其中有的说具体负责的人出差了;有的部门找不到人;有的部门就是不让见人。我们都知道时间的宝贵,也都知道世间的一切都是为我们而存在,这分明就是邪恶在干扰吗。究其原因,虽然大家在形式上正念也发了,但如果法理不清或心存疑虑,或带着怕心不敢从人中走出来,这样也就不会起到解体邪恶的作用。
好在,正法尚未结束,机会还有,但一切都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了,让我们珍惜这万古机缘吧。建议大家不管个人对一件事有什么样的认识,只要是有利于助师正法和救度众生,我们就应该去配合。当不想配合的那一念出来时,就不要放过它,挖一挖根源,问一问这一念符合法吗?千万不要掩盖自己的人心。有的同修不自觉的在走着旧势力安排的路,每当正法進程有新的变化时,就会起一定的负作用。其实可能自己还不明白,那一念很可能就是旧势力在久远年代就安排好了的,一定要清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