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疯狂敛财,假公济私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中共恶党给五常市财政拨大量钱款,专门用来绑架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这伙恶徒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泯灭良知,极尽邪恶之能事,甘当中共恶党的迫害工具。为了能弄到钱,满足自己吃喝嫖赌,尽情享乐的欲望,什么手段都使,什么坏事都干。
“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邪恶之徒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真正目地是勒索钱财,他们每月除了千余元的工资、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得到的高额奖金外,还从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勒索钱财,如被单位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每人每月要由单位交2000元钱,而“610”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钱财,往往以“未转化好”为名多押几个月,被“610”直接抓来的法轮功学员要由家属交3、4千元钱才放人,有些被邪恶之徒认为的重点学员还要再多交钱,否则就长期押着不放人。为了更多的勒索钱财,现在凡是劳教、判刑刑满释放的法轮功学员也要送到“610”所谓的“学习”一段时间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实质的目地是再捞取一笔所谓的“学习费”。
五常“610”成立的几年以来,被绑架到这里的省内法轮功学员近百名,总计勒索钱财高达几十万元。所以“610”主任朱宪福对此“事业”狂热到退了休也不愿回家,又返聘回来了;而付彦春的亲戚也曾透露过,这小子原来穷困潦倒的,迫害法轮功这几年他楼房也买了、轿车也坐上了。以前听人说过有人要钱不要命,现在真的相信了。
“610”洗脑班为了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有时公安局说放的人,“610”坚决不放,直到勒索到钱财满意为止才肯放人。为了更多的争敛钱财,多次非法举办洗脑班,被五常洗脑班释放的都被勒索罚款的,多则近万元,就是写“三书”的都得交罚款。
五常市“610”头目朱宪福、副头目莫振山、付彦春他们对内对外都标榜自己:我们这里不收钱,钱在我们这里不好使。可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他们这几个歹徒是最能勒索最能敛财的。他们通常的做法是这样的:被抓去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先观察几天,到一定时候朱宪福或莫振山就找你装作关心的样子说看看怎么整,不能老在这呀等等,这样他们的意思就传出来了,意思是交点钱就可能放你出去。这样你的家属来的时候就会找主要头头(家属都想让自己的亲人早一点出去)谈我们交点钱放他(她)出去吧。这时朱宪福或莫振山就会告诉你去找付彦春谈。如果这中间你拿不出那么多钱或者你要找人做工作,这时那个唱红脸的朱宪福就该出头了,他在没人的时候就会找到当事人,告诉你不要乱找人,找人就找一个,意思就是你要找人就找他,他给你做工作,他的心里就是我给你做工作你还不得另外再给我点吗?如果你真找他了,那钱也不会省下来的。这钱到了他们手里后,他们三个人就分了。
其实,那个所谓五常市转化学校,也是哈市公安局六处张耀彬等人、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等一些人发财的基地。哈市法轮功学员李敏和妻子于2005年被绑架到这里,因李敏在呼兰财政局上班,他们认为李敏一定有钱,付彦春经常跟李敏说:“只要你们肯花钱就能获得自由。”哈市公安局六处的张耀彬、邢建武、吴俭、李树欣等人先后几次去那里,每次去时,张耀彬都单独找李敏所谓的谈话,其实就是恐吓、勒索钱财;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先后两次去那里,每次他们对李敏恐吓与诱骗,声称如何配合他们,就可以帮忙使他获得自由。所谓的校长付彦春三次给李敏儿子打电话约去转化学校,共同商量怎么给张耀彬、祁加民等人送钱,并把他们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李敏儿子。但是,最后李敏也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去给他们送钱,他们就把他们夫妻二人推给了呼兰,致使李敏被判刑8年。李敏于2009年5月23日,在大庆监狱含冤离世。
五常市公安局为了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通告欺骗各乡镇村屯说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奖金500—1000元,最高5000—10000元(恶党人员绑架勒索,怎么可能到手的钱财给别人,可能会作一、二次样子骗人)。
部份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有:
陈春兰:99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送回五常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被勒索了5000元左右后放回。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搜去170多元钱,17日被送回拘留所非法关押50多天,最后绝食抗议7天后,被迫交款4000元,家里又交4000元左右,共被勒索8000元。
孟凡忠:五常市向阳镇人,2002年3月6日被向阳派出所带走,抢走人民币11000元整,价值5000元摩托车一辆,后被送进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会琴:2000年1月5日去北京上访,在京被搜去50元钱,被带回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绝食抗议10天,被勒索4300元后放回家。2000年11月21日早晨,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多月进行强迫洗脑。绝食要求无罪释放,被强迫灌食三次,后被勒索2350元才释放。
邹志远:五常市山和镇人,2001年元旦因上访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取保候审,同年7月3日因在家中被搜去资料和大法书而被公安局绑架,8月8日取保候审,9日以事实不清为由再次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被勒索万余元。
张猛:五常市兴盛乡人。2002年3月7日因发真相资料被五常市民意派出所非法拘留,一辆价值7千余元的摩托车被没收。
徐长青:五常安家镇人。99年10月29日去北京上访被带回当地,送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半月,被勒索一万余元。2000年6月18日又被警察骗去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勒索1400元放回。
姜淑芳:五常市拉林镇人。99年7月22日去哈尔滨省政府请愿,被公安局送到双城,晚12点返回五常,非法关押一周、被勒索500元后放回。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搜去180元钱,后被抓回无常拘留所非法关押47天,绝食抗议5天、被勒索500元后被放,同时家里又被勒索830元。
刘芳:99年8月被当地派出所关进五常第二看守所,被勒索500元罚款被放回。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访,在途中被警察截回关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勒索1700元钱。2001年2月又去北京正法,被五常公安局接回非法关进五常第一看守所,被勒索1000多元钱被放回。
高亚玲:在2000年11月19日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前门派出所,被勒索仅有的180元。在五常市金山拘留所,被勒索2000元现金。
郑文生,男,34岁。2000年元月15日他进京上访,被五常市政保科艾春明勒索了1000元。2000年10月26日,因去北京上访,后被押回当地强行非法关押2个月,被五常市政保科刘方勒索了1700元。
李玉华,女,38岁。2000年元月15日进京上访,被五常市政保科艾春明勒索430元。2000年10月26日,因进京上访被强行押回当地后非法关押,被五常市政保科刘方勒索700元后放回。
曲传路,男,34岁。2000年1月份在家里无故被抓,被非法送进五常市第三拘留所非法关押2个月26天,身体因阴暗潮湿的环境长满疥疮。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办公室刘小玲勒索40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
曹喜峰,男,53岁。2000年11月16日他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前警察抓捕后,在五常驻京办非法关押时被强行搜身抢去100元,后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关押,绝食后放回。2001年1月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长勒索1000元,被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局长刘芳勒索1230元。
曹学文,男,56岁。2000年11月25日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长勒索1000元。2001年4月11日,五常610办公室晚2点钟来家中强行、欺骗到五常党校办“洗脑班”,4月16日被五常610刘小玲强行勒索330元后放回,被五常金山拘留所所长吴宏章勒索伙食费460元。
金长鑫,男,44岁。2000年11月16日他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前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五常驻京办,次日被非法搜身搜走240元。后被五常公安局押回。2000年12月1日被牛家派出所周所长勒索1000元,被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局长刘芳勒索1430元。
陈静,女,60岁。2000年11月16日她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前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五常驻京办,次日被五常驻京恶警非法搜身搜走150元。被五常公安局押回后遭到非法无限期关押,经绝食13天后并罚款才被放回。2000年11月22日被金山拘留所敲诈伙食费230元。2001年1月被五常市公安局白局长、严管教勒索2200元。2001年2月7日他在家期间被牛家镇派出所所长无任何理由非法关押在五常拘留所107天后才被放回。2001年5月23日被五常市公安局局长、五常市610办公室刘芳勒索2700元。
敖荣学,男,52岁。99年7月22日-23日他去省政府讲清真相被五常公安局无理关押一天一夜。2000年11月17日去北京证实大法清白被五常市公安局从北京押回后非法关押在拘留所45天,被五常市政保科刘芳勒索了1400元。2000年农历二十三他又被乡政府和公安人员无理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4天4夜,期间被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并非法抄家。被红旗乡政府杨春光勒索了1500元。
乔丽华,女,41岁。99年7月20日后,公社和村里到她家非法搜书。2000年11月15日她进京上访被抓,非法拘留了16天,被派出所勒索了2000元,后又向家人勒索了1000元才被放回。
张延超,男,拉林镇西黄旗村。2000年11月13日他进京证实大法是清白的,在北京被非法勒索200元左右,后被五常市拉林镇公安局带回非法关押了36天,被五常市政保科勒索了1400元。2002年3月8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张延超被贾继伟一伙恶警在后黄旗附近绑架。这伙恶徒强行搜身,将张延超卖车做资料的两千八百元钱搜去占为己有。他于2002年3月31日被迫害致死,年仅35岁。
韩志恒:女,32岁。2000年12月29日进京和平上访,被派出所抓去送往五常驻京办非法关押2天。后送回五常看守所,又非法关押4个月零3天,非法强行参加洗脑班。在关押期间因狱内阴暗潮湿,她身体长满疮疥。2001年2月被牛家派出所勒索500元,2001年4月被“610”办公室刘小玲勒索350元,2001年5月被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0元后放回。回家后,经常有分局的人到她家骚扰、监视,失去人身自由。
魏亚霞:修炼法轮大法之前疾病缠身,炼功之后得以康复。99年7月20日之后相继两次进京上访。2001年1月被610不法人员付延春敲诈4000元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2002年4月26日在五常市公安局、“610”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大抓捕的行动中,魏亚霞不幸被害身亡。
吕志范:男,五常市二河乡双富村法轮功学员。99年11月,被原二河乡派出所所长孔凡清和双福村大队书记王××追捕拦截、绑架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一次性从吕志范的妻子手中勒索了4000元钱以饱私囊;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勒索抵押金2500元、车费500元,此次遭经济迫害达8000余元。2000年吕志范又一次被非法关押进五常市第二看守所。恶警三番五次骚扰,父母妻儿的身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被勒索的钱都是他的父母、亲戚高息抬来的,共3万多元。
兰洪英:女,2000年6月22日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由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王志明、战志刚勒索1000元。公安局政保科去北京,4天声称花了7000元,也全部由财政局从兰洪英的工资中扣去,2000年12月13日被派出所杨大朋等人绑架到五常第一看守所,被勒索500元。
王文利:1999年10月份,被杜家派出所非法抓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关押4个月后被勒索4000元。2001年7月份,被五常市巡警队抓到,非法关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被勒索4000元。2002年8月30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在五常市临时居住所绑架,恶警将王文利、兰洪英的私有财产,包括平时穿的衣物、用品、锅、碗等餐具洗劫一空,包括现金3400元左右、136卡手机两部、传呼两个、2万元存折一个、摩托车一辆,全部抄走,不知去向。
张淑文: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公安局政保科刘芳勒索1000多元,2001年,张淑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五常市公安局恶警指使其单位非法扣发她的工资,扣去一年的工资。单位纪检头目宋德旭还把她的工资降了两级。张淑文出狱时,“610”主任刘小玲又向其家属敲诈三百五十元钱以饱私囊。03年11月29日,五常市公安局恶警王志明伙同山河镇林业局“610”恶人于朝君带着一群打手闯到张淑文的单位,将其绑架,关进山河林业局看守所摧残迫害。恶徒于朝君勒索张淑文的家属一万两千多元,才答应其家人把她接回。
此外还有:拉林镇的唐淑贤被勒索2000元,关忠玉被勒索4000元,郎淑英被勒索4000元,赵霞被勒索2000元。刘艳春6000元、于百华6000元、邹大夫8000元、张树青8000元。法轮功学员于丽华被敲诈六千多元,占常增一千多元(他儿子交的钱)。哈市轴承厂法轮功学员苗建军被付彦春并向其丈夫和所在单位轴承厂敲诈勒索上万元。哈市制药二厂法轮功学员林咏梅也被其敲诈勒索上万元,因林咏梅家庭贫困,丈夫还在被迫害中,孩子又残疾,拿不出钱来,他就向其单位制药二厂敲诈。宾县的法轮功学员小汤、付老师、张老师被其从他们家属手中各敲诈勒索去五、六千元钱。尚志市公安局也把法轮功学员送进该黑窝迫害,不惜以每个学员三千元钱送给这伙恶徒做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