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证实法 做到是修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二年元月,公司聘请我守护仓库,每月生活费一百五十元。对不修炼的人来讲一百五十元是微不足道的,根本无人肯干。当时我愉快的接受了,我跟公司经理讲我是修炼法轮功的。经理讲:哪怕我经理不当……当时我很感动,觉的这人有正气,内心还是支持法轮功的,所以自己暗下决心要把仓库管理好。

当时仓库又脏又乱,一团糟,不仅到处是垃圾,到处还都是鸡屎、狗屎,阴沟全堵塞了。看到这些,我当时动摇不想干了,但又一想自己是修炼真、善、忍的,师父教导我们要无私无我,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干吧。于是自己出钱买了扫帚、铁铲开始打扫院坝垃圾。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把阴沟全部疏通、理顺,没向公司报一分钱。主管单位在组织各公司安全大检查时,我们公司受到各级领导和周围群众的好评。

我不但把院坝内清洁卫生搞好,连外边马路我也扫。周围过路的群众都说:你在做好事,除了你来扫,没得哪个管,你真是个好人。

由于公司是亏损企业。为了给公司节约费用,我在各方面精打细算,本应请零工的我不请,自己干,值班室用电和公用路灯都是我自己出钱,没向公司报一分钱。公司职工都说:你的电费应该公司出。你出了电费每月只有一百元钱。我说公司有困难。别人说:你一个人把公司都扶得起来哟?我说尽一份力吧。在守护仓库期间严格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处处方便和对租赁户负责,有时深夜了还得开大门,特别冬天寒冷,但我从无怨言。

从二零零二年到现在,我已守护仓库近八年了,清洁卫生,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没出一点事。当然这都是师父精心呵护的结果。有的租赁户为了表达他们的心意,送我东西和钱表达感谢,我都拒绝了。比如,废品厂的老板送我酒和其它礼物,当时怎么也推不掉。过后我以超出那些商品的价格硬付给他钱。又如,经营电器商品的老板过年送200元钱扔到桌子上就走了。过后我跟他讲清楚,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叫我们作事要为他人着想。你们做生意很辛苦,挣钱也不容易,再说我有退休工资,这工作是我应该做好的。大法的原则也不允许无偿的拿别人的东西。他乐意的收回了,说:象你这样的人现在找不到。给你都不要,换别人还嫌少了呢。我说我们修炼人跟别人不一样。他低声说:“我现在清楚了,炼法轮功的都是些好人。”为这事公司经理对我还有看法,他说:你怎么这么傻?你应该要。是他自愿给的。我说别人挣钱辛苦不容易。

从二零零二年到现在,我从未向公司请一天假,没休息过一天,每年过年要开几次门才能吃完一顿饭。这期间,有几个单位出更多的钱请我我都没去,特别是我小妹在贵阳办了一个厂,叫我给她守厂,为这事她很有意见,说我帮别人不帮她。因为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都相信我,不放我走,叫我继续守护。

我把自己的体会写出了与大家一起切磋,共同提高,做到才是修。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