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给邪党法院人员的新年卡里应该说什么?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对大法弟子李明艳、李艳群判刑及“二李”家属提起上诉后,很多同修在针对市、区法院相关人员讲真相和参与营救,有的同修提议:“得知很多同修已经或正在写信,信中可称呼为某某法官,如:高法官、王法官……现正值2008年底和2009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可以祝愿、祝福等等形式写。或贺卡中夹寄资料及信件。”在2009年新年来临之际邮寄贺卡是一种很符合常人社会时宜的一种形式,个人认为是不错的讲真相方式,但是里面的简短祝词怎么写,应当认真推敲一下。

这些收寄贺卡者大多是不明真相和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员,其中有些人已经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大罪,通过对他们(她们)劝善、讲真相而使其不再继续参与迫害,并且对以往犯下的罪行能够悔悟和回赎,也就是让他们(她们)真正明白真相、认清是非善恶進而达成“三退”自救和善待大法弟子,这才是劝善、讲真相的真正目地,所以贺卡里的简短附言应当是“祝你明白法轮功真相、明辨是非善恶、认清恶党邪恶本质和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退党退团退队保命、诚意悔过和赎罪、因此赢得美好未来”等话语,启发其善念和良知,再结合一下其他真相资料寄发。

我认为贺卡里不能单纯的写贺词,尤其是对这些不法人员是不能用常人那套祝福语句的,如果他们(她们)不明真相、继续执法犯法,那就没有任何“祝福”可言。你祝福他们,是鼓励他们犯罪吗?即使是为了符合常人形式而写,也只是借用这个形式,使其有兴趣看而已,决不是象常人那样的祝福。劝善才是根本,明白真相并赎回罪恶才有福报,这一点我们都是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