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院欲故伎重演、维持枉法诬判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一月十二日至十五日,成都法轮功学员钟芳琼等十一人案的辩护律师连续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见主审法官,以及复印案卷,成都市中院均以主审法官外出调研为由,拒绝律师与其见面;甚至当其中一位律师通过院长投诉电话联系到主审法官林乔时,他竟公然违法说“你们(律师)无权复印案卷”。就此,律师已向法院纪检部门和成都市人大投诉。

主审法官避而不见律师,甚至不让复印案卷,另一方面,却急着催促律师提交辩护词,妄图密判,并想草草结案。就此,辩护律师均表示:二审案件不开庭,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份、程序合法。而本“案”完全不是这样的情况,本“案”一审认定的“事实”有重大矛盾和错误,取证更是违法,主要表现在侦察阶段严重的刑讯逼供(甚至有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嫌疑)和非法拘禁;同时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名为“公开开庭”,却不允许家属旁听……这些情况,依据法律,二审必须开庭,否则就是公然违法。目前,辩护律师已相继向成都市中院提出公开审理的要求。

所谓的“法官”想回避本案中严重的违法的问题,想掩耳盗铃的草草结案。成都市中院前两个月对大法弟子严小平的所谓“终审判决”即是如此。就严小平案严重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严小平的辩护律师一再致电、致函成都市中院及主审法官汪明要求公开审理,并多次到成都市中院要求面见汪明,汪明及合议庭人员均以各种理由回避,也一直未正面回应律师的要求,只是一再要求律师提交答辩状。最后在明显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枉法诬判三年。根据《刑诉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汪明及合议庭人员已构成徇私枉法罪。目前,严小平母亲已对汪明等向四川省高检、高法提出控告。如今,所谓“法官”林乔等似乎又欲故伎重演,试图逃避舆论、蒙混过关,枉法对钟芳琼等十一人草率下判。

成都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九月在单位或家里被绑架,其中包括钟芳琼等十一人。 这些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后,几乎都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周慧敏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在成都市看守所的定点医院――青羊区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钟芳琼等十一人被武侯法院枉法判重刑后提出上诉,辩护律师克服了邪党当局种种刁难,递交了上诉状。

1月12日,为法轮功学员刘嘉辩护的律师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见主审法官以及复印案卷时,书记员声称法官外出开会不在,并声称没有收到两位律师以“特快专递”寄来的委托手续文件,企图将两位律师排除在二审之外。但一位律师有回执可证明寄出的委托手续文件寄达成都市中院,并有法院签收;另一律师则是亲自将委托手续文件交给武侯法院,并有法院的签收。可即使证据确凿,成都中院仍硬说“没有收到”。

1月12日至14日,来自北京的十名律师连续三天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见主审法官,并要求复印案卷,法院人员均以“法官外出调研”为由推诿,并拒绝告知相关信息。

鉴于此,请全世界正义善良的民众关注此事,制止冤案和罪恶的发生。


参与中院此次所谓“二审”人员有:
审判长:林乔 82915607
助理审判员:仇静 82915030 黄文 82915243
书记员:刘怀源 张元泽 82915216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邮编:6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