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我是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一天大法工作在晚饭前收工,房东同修让我做菜——炒黄瓜。我一看旁边有两天前其他同修送来的丝瓜,已经老了,有的坏了。我想不能这样扔掉,于是削皮去棱后炒了一大碗端上餐桌。当同修夹起菜一咬,说了一句:“梆硬的这怎么吃?”扔在桌上,我说:“你捡嫩的吃。”第二筷子一咬又扔在桌上,把筷子一撂说了一句:“可惜那点儿油!”就干吃馒头了。我也没在意。刚吃完饭,她对象下班回来,我起身让座后就去工作了。
第二天早饭,同修板着脸又端上了那碗丝瓜,我一看还是自己吃过的样儿,也没让她丈夫吃,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想是自己错了。从表面上看,生活俭朴不浪费是对的,从法上看,物尽其用是对的,错就错在我没为同修着想,按着自己的意愿行事是背离法的,再者对自己厨技好有执着。认识到后很惭愧没说一句话,一天三顿才把那碗丝瓜吃完。
转天来一大早,同修炒了两个菜很客气的让我吃这吃那,显然她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后归正了,空间一片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