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中生早年患过肝炎、肺结核等病,体质一直较弱。1998年,岳中生饱受牙疼之苦,虽然那时单位报销药费,但经常隔一两周犯一次,有时疼得夜里睡不着觉。接触法轮功后,神奇般不治自愈,从此彻底告别牙疼,再也没吃过药(被关押于天津市双口劳教所期间被迫吃药除外)。同时,由于修炼大法,原本善良的他心性更高了:业务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同事友好、热情,不计较名利、待遇。2003年,被评选为“中国民航学院优秀教师”。
然而,由于恶党迫害法轮功,大量无辜炼功者遭到迫害,岳中生平静的校园生活也被打破了。2000年,各高校大搞文革式“人人过关”运动,所有教职工得一律表态、签字,跟恶党保持一致,否则就要面临厄运。岳因不愿违心表态,被校保卫处举报,当日遭天津市公安局非法讯问,被逼写下所谓不再炼功的“保证”。保卫处后来为其单独开办洗脑学习班。
2005年底,岳中生根据自己炼功受益的亲身经历,向部份学生讲述炼法轮功的好处,并赠送资料,竟被不明真相的学生举报。2006年1月13日,天津市东丽区610办公室及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及新立村派出所等人将其从单位非法绑架,拘留15日。
2006年初,中国民航学院保卫处处长刘路江、教务处处长于剑以收到《九评共产党》材料为由向东丽公安分局告密。2月16日,东丽区610办公室和东丽公安分局常万新、陈某、孙某、刘强,伙同及新立村派出所刘宝清等人以及民航学院保卫处刘路江、王长杰、廖某等人蹿至岳家里,将其非法绑架,关押于东丽看守所。其间,岳向办案民警刘宝清、刘广智、李伟等提出会见律师或请家属代请律师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些合理要求均遭粗暴拒绝。李伟甚至扬言:“如果有律师敢为你辩护,我们先把律师抓起来!”恶警们践踏人权、蔑视法律的狂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后岳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月27日,岳被转至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3月7日,转至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转所当日,因无意中坐错位置被管教(警察)付某扇了一耳光。入所后,岳多次向包夹人员(管教指派的专门看管、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提出自己的案子有问题,要求行政复议,却遭打骂与百般刁难。
因岳不愿写所谓“悔过书”,被罚一天到晚坐马扎(一种可折叠的小凳子)。3月10日,岳表示自己不应受到这种待遇,拒绝再坐马扎,包夹人员李斌(又名李斌斌)恼羞成怒,当即叫来时书泽等三、四名包夹人员对岳拳打脚踢,并用马扎狠砸,暴打约二十多分钟。这些打手基本都有判刑或劳教经历,打人心狠手辣。最后,岳被打得瘫在地上,气息微弱(事后,岳发现马扎被他们打坏了两个)。一连数日岳感到除一只胳膊外全身疼痛,胸部、后背更是疼痛难忍,夜里翻身极为艰难,上一个小台阶都得用手扶着墙。岳向所在的三大队大队长吴明星提出体检要求。经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骨科刘大夫检查及拍胸片,初步诊断为“可疑性骨折”,最终结果需第二周出来。但此后,从大队长、管教到包夹人员均不提岳真实病情,只说“没什么事,养几天就好了”之类的话。(岳获释后,于07年3月到同一家医院找同一大夫做了复查,拍片结果显示:当时左侧与右侧共8根肋骨骨折。)
之后,岳受到了队里一些照顾,但仍然受到监视,并被强迫参加洗脑学习班。队里相继发生了数起法轮功学员被打事件(为掩人耳目,包夹人员常把人单独关在一间屋子或拉进水房打)。岳亲眼见过天津法轮功学员张金忠被打后的惨状。张上厕所时,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大口喘气,包夹人员李纲还在一旁说难听话。也亲眼见过包夹人员当着警察的面打法轮功学员而未被制止的情形,如:洗脑班上李纲当着许鹏等管教的面用肘猛击黄志强后背;张洪路当着田忠昱的面扇杨玉锁耳光。
此外,劳教人员被迫长时间(远多于8小时)干活的事例也不断发生(据说一大队、二大队情形更为严重),他们的基本权利被严重侵犯。
岳获释后,原单位领导不仅未对其遭遇表示任何同情,甚至拒绝恢复其工作。岳多次跟有关领导谈自己的案子有疑点,但最后学校还是做出行政开除决定。人事处处长陈世一说:“我们不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按照学校规定,只要被劳教过一律开除。”岳先后找过天津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被告知学校的行政决定不属于其受理范围。
时至今日,中国民航大学仍未恢复其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610办公室 常万新 电话:13132226912
东丽区新立村派出所电话:022-24990759
民警刘保清 电话:13752788978
中国民航大学
总机:022-24092114
保卫处处长:022-24092180 政保科:022-24092181
人事处处长: 022-24092160
校办公室: 022-240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