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唐朝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在惠州地区,天雷打死了一个妓女,妓女胁旁有李林甫三个红字。
二、到了宋朝宋高宗绍兴年间(1131――1162),汉阳地区的一个蔡家女儿,被天雷打死,身上也有红字,写着“唐相李林甫”的字样。
三、到了明朝明太祖洪武年间(1368――1398),吴山县里,有个人名叫陆允诚,他在家中杀鸡,拔掉鸡毛后,在鸡背上发现有李林甫三字。
以上事实说明:李林甫当奸臣一世,死后在地狱受尽苦刑,又在数世中受到天雷击毙;后来又在畜牲道中变鸡,再受苦罪!
这件事,是清代著名诗人查慎行写出来的,被收进《因果轮回实录》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