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王素兰自述的几年来遭受的迫害:
我叫王素兰,现年46岁,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钱家营矿服务公司下属单位工作,集体固定工人。我自96年得法以来受益匪浅,身体有好几处顽疾全部康复,如:心肌缺血、病毒性心肌炎、常年肠胃炎、腰椎盘突出症,曾经卧床3个多月。是李洪志师父净化了我的身体,净化了我的心灵。正当我走向美好未来的时候,99年7月邪党江泽民一伙几个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事端栽赃、陷害、造谣、污蔑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就是被迫害的其中一个。
99年7月22日我進京上访,在玉田被邪党人员半路截回,在本矿公安分处非法关押我两天一宿,当时我非常害怕遭受迫害,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才放我回家。自打那以后,逢年过节所谓的敏感日,邪党人员就把我非法关押起来,我记的在2000年10月8日正是星期天,公司邪党书记胡兴海(现停薪留职)到我家骗我去党委一趟,就把我非法关押在本矿休息室将近一个月,日夜派人形影不离的监视,勒索罚款3000元作为抵押,理由是一年以后如果我不進京就如数退还,同时扣押了我的身份证。直到11月3日,矿公安分处田贵宝和王旭东把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强制送到唐山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强加的罪名是:串联、扰乱社会秩序。拘留所勒索我们每人425元钱,到11月18日才被释放。
以后,公司邪党书记温富利(办公室电话:0315-3064375),奉党委610指示在本矿休息室软禁我两次,每次半个月左右,在这期间温富利经常给我丈夫压力说我不管孩子、不管丈夫、不要家,如果不写保证把我送劳教,造成丈夫闹着要离婚,还把我姐姐搬出来劝我放弃修炼打我骂我,造成她犯了心脏病,造成我家支离破碎。我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
2001年3月1日,邪党党委610办公室姜主任(现任矿医院书记)与公司书记温富利,强制把我劫持唐山市工委的法制学校洗脑班(地点在唐山市纺织科技大学)迫害。因为是私设公堂,是怕见光的,把“唐山市法制学校”的大牌子只好挂在教学楼门口,不敢挂在校门外,如果不是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他人是不会知道那里还关押着不少的法轮功学员。窗户都是钢筋焊的铁罩子,那里的所谓“工作人员”都是各单位抽调去的,和已被转化邪悟分子,强制放弃信仰的手段是栽赃、陷害、制造假经文欺骗,然后再不转化就毒打、体罚,污蔑法轮功学员是触犯了法律。一个月强制洗脑,单位从我3千元抵押金中拿出1千5百元作为在此的生活费,退还我1500元和身份证。6月4日当我大脑清醒以后,立即找公司邪党书记温富利声明在洗脑班期间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继续修炼大法。他们又开始非法关押我在休息室数次,温从我丈夫手里骗去了我的身份证、以后我找他要我的身份证,他说矿610不给,我问他为啥不给,他说就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我反问他:我炼法轮功有什么错?他瞪着眼说你找江泽民去!
2001年11月底,单位(金属加工厂)厂长陈美凤(现已退休)和张静(现任胶管厂厂长)因听了电视的宣传被蒙蔽敌视大法、法轮功学员,不许我在班中说话,我当时对她们说:“你俩不许我说话是侵犯我的人权。”她俩根本不听我劝告,我就写了两封信告诉她俩法轮功是正的,我们是被迫害的,让她俩知道真相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她俩看后,把信送到了公司邪党书记温富利那里,温又让她俩送到矿公安分处。
2001年12月3日下午,我上2点班,还没来得及换工作服,就被分处干警田贵宝等几名干警把我叫到处里,非法关押了我3天2夜,并非法抄了我家。5日上午,田贵宝和干警梁瑞青对我拳打脚踢,扒掉了我的半大衣、反拧我的胳膊往上撅,使得我的头朝下开飞机似的(右胳膊两天不能转动),高压逼供一个上午,我一个字也没说,所谓的“口供材料”是他们自己写的。当天下午,恶警开车把我拉至开滦矿务局公安处,又一次以强加的“扰乱社会秩序罪”把我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月,12月7日田贵宝敲诈我丈夫240元钱,没有任何手续。
到看守所的第二天,女号管教队长邢立新指使8个男刑犯在办公室给法轮功学员佟桂文上刑(坐铁椅子),抬到监室后狠狠的打她四个嘴巴子。从队长的言行中,不难看出佟是写了一封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揭发信,被发现后才遭到这样疯狂的迫害。我冲队长大声喊:“不许打人,不许打好人,你是触犯宪法的。”她不但不听还回过身打我十几个嘴巴子,也许打的她手疼了吧,然后抄起一扫地笤帚打我的手和嘴,把我的右手背打的一块黑紫,然后又把我叫到六办公室用电棒捅我的脸和左胸,用电棒打的左臂,然后又换了个胶皮棒打我的左臂、左背。
我没有反抗,没有大声喊叫,坚持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咬着牙默默的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我非常祥和的说:“队长,别打我了,我们都是好人,我们是被非法关押这儿的,你打我们对你自己不好”,队长不听反而更凶残,脸色铁青,嘴里不停的骂着脏话,真是不堪入耳。直到打累了为止,喘着粗气说:“你是新来的,不懂这里的规矩,以后学着点,冬天穿的衣服多也打不怎么的,我也没成心打你,如果我成心打你的话,扒光了你的衣服打,以后不叫你的名字不许说话。”
我回到监室看看被打的地方,从皮肤渗出来的水已经渗透了我的秋衣,粘在身上,睡觉不能左躺,二十多天才有好转,被打的地方黑紫有两个多月,这就是公安干警人民的公仆拿着人民的血汗钱迫害着善良的人却一点也不手软。
我对这种非法关押残暴的毒打,绝食绝水九天以抵制这种非法行为。队长邢立新可又找到了迫害我的借口:必须给你灌食,你要是死这里我们负不起责任。她指使四个男刑犯把我仰面朝天抬到医务室,把我按在椅子上,恶警利用两名男刑犯分别往后拧着我的胳膊,一男刑犯踩着我的双脚,这人体重有一百六七十斤,当时我的脚趾骨象踩折了一样,另一名男刑犯抓着我的头发往后拽,另一只手往上托我的下颚,一动也动不了。那个医务室的王医生开始用细胶皮管往我胃里下,从我的右鼻孔插到喉咙时我不配合,就吐出来,这样插几次也没插進去。然后就又换了一个粗胶皮管继续往我右鼻孔和喉咙里插,当时我非常难受,恶心、呕吐,插了好长时间才插进胃里,这个时候我恶心的往外翻,吐出来的都是血和粘液,这种滋味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我有气无力的说:“你们不能这样迫害我,会遭报应的”。灌了五针管奶粉后,他们在我的卡里扣了二十元钱。
2002年1月份,看守所里揽来一批业务,用塑料条编织藤椅,我向队长邢立新声明,我不是犯人,不参加强制的劳动,所长王玉合把我们四人叫到管教室,指使四名男刑犯强制把我锁在铁椅子上,手还倒背铐在椅子背上,使我们不能吃饭,不能睡觉,不能大小便,一切都由同修帮忙,四昼夜,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的不得了,造成四肢浮肿,手铐煞在肉里,疼痛难忍实在受不了,我就和一位老年同修(和我一样被强制坐铁椅子)商量要求上厕所,我俩大声喊,把当天值班所长叫来,看后答应把我们放下来一个半小时,从铁椅子上下来时已不会走路,由两个同修搀扶着上厕所,行动非常艰难。自打那以后,看守所里立了规定,坐铁椅子的每天开锁一次去厕所,可是邢立新不按所里的规定办,两三天不给我开锁下来,就连来例假也不给放下来,叫我自己想办法。数九寒天,恶警邢立新指使刑犯打开风门冻着我的腰(因为铁椅子就放在风门口)。就这样折磨我十二天,恰逢有干警家属来所里参观才罢手。
就在我被强制坐椅子八昼夜时,本矿邪党党委书记汪凤林、610姜主任(现任钱矿医院书记)、公司书记温富利,和分处干警田贵宝亲眼目睹了一切,他们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怜悯。我要求无条件释放。汪凤林说:“从你家抄出来的东西完全可以给你刑拘。我说:你们是执法犯法,我没有触犯法律,为啥抄家?”干警田贵宝叫嚣:我们就是执法犯法你告去吧,爱上哪告上哪告。说完他们四人扬长而去。
干警家属来所里参观,我和一老年同修向家属讲真相,告诉他(她)们法轮大法好,我们是无辜的、被迫害的,第二天队长邢立新把我俩用一副脚镣连在一起(给我戴右脚,给她戴左脚),第三天又用一副手铐铐在一起(给我戴左手,给她戴右手),我俩吃饭睡觉都困难,有的同修和刑事犯都偷偷的掉眼泪。这样折磨我们十一天,在看守所四个月,我由以前的140斤体重降到不到100斤。
2002年4月2日,610办公室的刘宝余(40岁左右瘦高个)、公司邪党书记温富利、分处干警田贵宝、把我强制转送到唐山市法制学校洗脑班(我是第二次被关进洗脑班)继续迫害。当天看守所开了释放证,因为我不需要什么转化,不按手印不签字,所长王玉合和管教科长张海民指使三男刑犯强制把着我的手在释放证上按了手印,之后张海民还狠狠的打了我两个嘴巴子,并指使两名刑事犯把我拖出看守所大门。
单位邪党人员开车把我拉到唐山市纺织大学洗脑班,正是中午,我不進宿舍,洗脑班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只好先去吃饭,我趁没人注意跑出洗脑班,被发现,洗脑班邪党人员张石抓住我,就在马路拳打脚踢,造成当时公路汽车堵塞,他赶快抓起我的后衣领拖到学校,我发现左太阳穴上方起个包,腿都踢青了。
从此,我在这个洗脑班过着非人的生活。所谓的校长张在森、邪党书记孙明良(现遭恶报死亡)、帮教组长张阿宁、深化组长王志杰、洗脑人员张石,他们串通一气从精神上折磨我,白天上洗脑课和放污蔑大法的录像;夜间不许睡觉,使用车轮战术看管迫害,两小时一换岗,张阿宁用冷毛巾蒙我脸,说叫我清醒清醒,指使王志杰打我,罚我面壁站着。折磨我三天二夜,头晕恶心,浑身没劲都站不起来了,张石还说我骗他,并说不写保证就别想睡觉。我的眼睛好象用棍支着一样合不上眼,就这样神智不清时写了放弃信仰的“转化书”,他们才许可我睡觉。一星期后,我清醒过来,声明作废,他们又继续使用新的招数迫害我,在全校人员的面前批斗我,还把我弄到校民警值班室高压逼供,逼我写保证,让我骂李老师,污蔑大法,真是邪恶至极。
有一次我正在床上坐着,王志杰推门進来就打我两个嘴巴子,我把这事告诉尹校长(戴眼镜个头不高),王志杰不但没有悔改,还跟孙明良、张阿宁、张石串通一气又把我弄到校民警值班室每天逼供,孙明良扬言说给我送劳教,拿我当典型,转化不了我,就给我再找个地方,罚站四天,每天站到半夜造成四肢浮肿。邪党恶徒用了几次这种方法仍无效,也就不了了之了。以后就把我反扣在房间里,大小便只允许去厕所一次,学校的规定贴在宿舍的门上,每星期二、四、六可以洗澡,可是在炎热的夏天2-3个月不许我洗澡。遭受了七个月的迫害(单位连我的工资都扣掉),迫害的我腰疼坐不下,校长张再森大吼你不是炼功人吗?腰疼啥?我说:“这是你们迫害的”。张再森气势汹汹一推,我跌坐在椅子上,从那天起大小便不能自理,彻夜难眠,腰腿疼痛难忍十多天,后来两天两夜没吃东西,洗脑班不担责任,通知单位把我接回了家,至今不能上班。
我被邪党人员非法关押,16岁的儿子没人照顾,失学离家出走,5天5夜到处找我;丈夫不能正常工作,找单位和学校要求把妻子接回家但无济于事。我姐姐得知我被关进看守所,心脏病复发,家人打了电话要了120送医院急救,差一点失去了性命。婆婆公公年过花甲,整天以泪洗面,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原本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妻离子散。
非法的关押、肉体的折磨和洗脑班的精神摧残,还有物质的损失,给我亲人和家人造成的痛苦,都是钱矿邪党书记汪凤林、610办公室的姜主任和刘宝余、公司邪党书记胡兴海、副书记温富利、分处干警田贵宝执行江泽民及610的害人政策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