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看守所,由于本人不配合戴镣铐,因而被曲征等三名恶警殴打,随后被王立水殴打辱骂。依据刑法248条其人触犯刑律。在看守所被人传染上疥疮,后经炼功很快痊愈。看守所内警察骂人、打人现象十分普遍,并强迫部份劳动号犯人做工为看守所挣钱,这也应是规定不允许的。伙食每顿饭只有二个馒头,早餐加小米粥和1--2块拇指大小的咸菜,午餐加清水煮白菜,晚餐只加1--2块小咸菜。
5月6日上午8点左右,尚文豪带人(又包括所谓协警)闯入学校,强行将我绑架,参与者还有市西办事处游立平、派出所司机高延峰,四中教师孙国祥陪同。当时学校多人都看到这一暴力强行绑架过程,并对此行径表示愤慨。现在我被非法关押,每天有二名派出所保安看守,外加市西办事处(魏克等人)及四中(李新民、于建军)各一人。
对于强加于我的各种迫害,我是绝不认可的。这是中共当局借奥运之名对善良正义人士的迫害。
1. 我是因为揭露迫害法轮功真相和劝被蒙蔽的孩子退团退队远离危险而遭受迫害。
2.3月中旬,在看守所中,我看到总理在回答西方记者提问时说:“没有关押异议人士”,这是对一切国际正义人士的欺骗,现在我可以向全世界人民证明,他是在说谎,我就是见证。
2. 中共政府的法律定义被所有参与迫害者拿来当挡箭牌或理由,即:“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就是说:强权(拳头)及话语权。完全违背国际上制定法律维护社会正义、道德、公平、人权等的基本原则。是违背天理的。这样,他们即使有法也不依,也可随心所欲的编造一些违背人性、天理的所谓法律来打击他们认为有威胁的人群,对法轮功的迫害即是如此。
看守所内悬挂着雨果的两句话:“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道德 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自我标榜的如此冠冕堂皇,却实际做着背道而驰、摧毁社会道德底线和普遍良心的勾当。
我深爱我的祖国,我做的是这个世界乃至整个宇宙最正的事。我多么的希望正义和良知尽快回到这个我们传承了几千年古老文化的土地。我想我代表了中国人的良心。
我希望国际社会一切正义力量来关注我和我家人及更多善良人的遭遇,制止这些正在发生的迫害,还世人一个公平道义。
补充:1.四中德育主任李伟在所谓上级指派下,于3月17日周一升中共血旗时,组织全校师生参与反×教签名活动,继续迫害法轮功。此前又曾具体执行搜集所谓的有关用于迫害的证据、证言。
3. 区教育局长张满堂、四中校长许连诚、副校长韩其敬、勤俭办主任孙国祥等层层签订协议,进行所谓的监控措施,并由孙国祥具体实施。
3.市西派出所参与5月6日后非法拘禁的人员:于龙、于卫龙、于路伟、聂新强等人及张行友(大队长)。这些人均不具有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四中电话:0543—326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