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点滴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恶警用减少包夹大法弟子的杂案人员劳教时间作诱饵,纵容他们在大法弟子身上犯罪。他们稍不如意,就对大法弟子拳打脚踢,罚站,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长时间奴役劳动等等。

2006年12月初,年近70岁的四川大法弟子李泽芬、崔德莉被关进了楠木寺,被隔离,每人被两个杂案(吸毒)人员严管。在一间斗室里,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中,就连清除鼻涕也要“打报告”得到允许才行。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其余时间连吃饭都在室内。晚上二、三点钟才准睡觉,早上五点半就叫起床,白天还不准打瞌睡。一天从早到晚,或是在小凳上坐“军姿”,或是面对墙壁站“军姿”,不准动。有的大法弟子的臀部都坐起了硬疖子,有的腿站肿了。后来强迫我们十几小时的奴役劳动,累得腰酸背痛。

在劳教所,几乎天天有警察或犹大轮番对大法弟子们进行所谓的“帮教”,污蔑大法,诽谤大法师尊,对大法弟子们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还用歪理邪说给我们洗脑,采用欺骗、威胁、暴力等流氓手段逼大法弟子写“三书”放弃修炼,这就是所谓的“转化”。不转化,就不准上厕所,有的大法弟子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遂宁的大法弟子方正荣因不“转化”,耳朵被打出血,打聋了。大法弟子何秀珍被打成了脑震荡,长期头晕头痛。有一个大法弟子被姓吴的恶警带着杂案人员打折了腿。陈发贵被恶警指使用灌药来迫害。她被关在屋里,过后只见头发掉了,整个脸乌肿。

对大法弟子迫害最狠的警察有:任凤呜、段媛媛;杂案人员是:邓小玲、陈琼英、杨玉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