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给死人磕头想到的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随着正法不断的向前推進,越来越接近尾声,法的要求越来越严,但是由于受常人社会的影响,有些大法弟子放松了自己,不知不觉的做什么事就把常人社会作为标准了。比如:由于清明节有的家人(常人)要给死去的亲人上坟、有的往家请“牌牌”扎房子,这样一来,就有烧香、叩头的礼节,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怎样符合常人状态,怎样符合法的不同层次的标准,建议同修多看看师父早年给新学员讲的《法轮大法义解》和《转法轮法解》。

还有的同修对不杀不养的问题认识不清,其实同修已经好多次写过这样的文章,至今还有的大法弟子不是认识不清就是放松了自己,有的大法弟子家还在有猫有宠小巴狗的心不放,特别是老大法弟子还有。你宠,你爱当孩子在养,从人的角度讲也不对呀。从修炼人的角度讲,那就更不对了,你天天学法炼功,它在你的空间场,它不是得了灵气了吗?它修成了,不就是魔了吗?而且《转法轮》上一百零一页不也说了这个问题吗?动物在大法弟子家里当儿子当女儿养活,这能是修炼人的心态和行为标准吗?建议这方面法理不明白的学员多看看《精進要旨》和新经文,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救度世人上,因为那些世人才是你的家人、子女、亲族,才是把你当成唯一希望的宝贵生命!

以上是个人所悟,不对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