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星期左右,邪党人员郭玉泰和焦恩铭来看她“转化”没有,强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说不炼功了就可以出去。当时她告诉他们:“我师父多么慈悲,是吃了无数的苦来救度人的。而我自己,自从修炼法轮功以来,我原来暴躁的脾气变好了,个人的得失再不计较,无病一身轻。这就是修炼的好处。这对我的工作有何不好?对我周围的人和事有何不好?对我的家庭有何不好?” 她话还没有说完,他们暴跳如雷,气急败坏的说:“没转化,没转化就在这关着。”就这样她被继续关押着。
腊月二十三那天,邪党人员又陆续抓来了二十多名大法弟子,和陈桂芳关在一个大屋子(通铺)里面,说是办一个“转化”学习班强制洗脑,其实是金昌市政法委和市、区公安局的一次大规模有计划的非法迫害活动,目地是通过这种非法的、恐怖的迫害使大法学员放弃修炼。
大年三十,中共又导演了一场:天安门“自焚”伪案。金昌市的 “六一零”人员把大法修炼者当“犯人”一样:他们以所谓“提审”的形式叫修炼者谈对“自焚”的认识,还抓来不修炼的人,诱骗他一边骂大法师父、一边摄像,然后拿去通过电视毒害世人。镍都商厦的郭川梅、郭玉泰、赵某某(商业局)等来到戒烟所问陈桂芳对所谓“自焚”的看法,她说:“一看就是假的”,他们说:“还没转化,太顽固了。”话刚说完,匆匆忙忙就走了。那些天,戒烟所的警察天天强迫修炼者看当时的殃视造假、伪案电视内容、个别地方“六一零”、政法委导演、编造的所谓监狱“转化”片。这些东西骗得了别人,怎能骗得了大法修炼的人?
邪党人员达不到目地,就把大法弟子们分开和吸毒犯关在一起,操纵和迫使吸毒犯动手直接迫害她们,并利用修炼者的善良,煽动家人和朋友来说服她们放弃修炼。大法弟子们善意的告诉了家人和当时周围的人:“我们是无辜的,关押我们是非法的;我们若放弃修炼就意味着承认和接受了这种非法行为。”“六一零”人员轮流“提审”,不停的说法律如何如何……每天强迫她们写认识,其目地就是强迫她们放弃大法修炼。他们的非法关押没有期限,大法弟子们绝食抗议,邪党人员更加疯狂:强迫她们在十分寒冷的条件下从事体力奴役劳动,风沙大的昏天暗地,回来别说洗澡,用点热水也是限量给一点点。
陈桂芳于三月二十八日获得了本该属于她的自由。派出所的警察隔三差五就到陈桂芳家来干扰。九月十五日,北京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把她从单位强行拉到她家非法抄家,未抄到他们要找的。
九月十八日晚,又来了十一名警察,再次强行抄她家,抄出了一盘炼功带,当时就又把她关到了戒烟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抄出的物品搜走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他们打电话叫她丈夫来接她,她丈夫不管,是和她一起被非法关押的小罗的家人替她交了伙食费,北京路派出所的杨治接她们出来的。杨治把她和小罗拉到北京路派出所补填的“拘留证”,让她们签字、写保证书,小罗是她丈夫替写的,陈桂芳不写,杨治就用手铐把她铐在门卫的椅子上,杨说:“你若不写,再把你送进去(指戒烟所)。”他一边气愤的问她:“你写不写?”一边用力踢她的脚脖子。就这样到下午五点多时,杨治回家后,小罗给另一名警察说:“快让我们回去吧,这么冷的天,穿的又少,近乎一天了,我们是又冷又饿。”这个警察没有说什么,只是相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打开手铐,放了她和小罗。这些是她第二次遭受的本不该发生的被非法拘留迫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