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学生刘文娟坚持修炼法轮功 被迫失学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七年七月,福建省建瓯市大法弟子刘文娟被建瓯三中录取。可在学习期间,建瓯国保大队、建瓯教育局、建瓯三中校领导、教师多次逼刘文娟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刘文娟坚决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并对校领导、教师讲真相、劝“三退”。校长林建峰大怒,以种种借口不让文娟进班级。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傍晚,刘文娟带着自己写的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心得体会,让校领导看,希望他们能明白真相,有的老师明白了,可校长说刘文娟在宣传法轮功,当天晚上就把她送回家。

十二月二十八日,刘文娟被建瓯国保大队林晓明、张邦辉等人非法拘留在建瓯拘留所11天。后学校借此逼刘文娟写退学申请书。刘文娟被迫失学。

二零零八年正月期间,上范村村干部、东游镇政府多次骚扰刘文娟家人,实际上是设计想打听文娟下落。刘文娟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附:建瓯三中校长电话(办公室)61939299
副校长李斌:13799139788
政治处主任林建:13055496878
政治处副主任翁建兰:(家里电话)3880629
班主任伍晓萍:13055497791
区号: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