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巨额敲诈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2007年8月1日,辽宁凌源市公安局恶警杨明辉、王桂林、陈志、李政华等在凌源市北炉乡绑架42名大法弟子。其中胡艳荣在绑架迫害过程中死亡,李翠芝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恶警将其中9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5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邪恶黑窝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其中,24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桂林、副队长陈志、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及凌源市拘留所所长李东春的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

王桂林勒索24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数额24.75万元。陈志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6.95万元。李政华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3.5万元。拘留所所长李东春勒索7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8700元。

王桂林、陈志、李政华、李东春4人在敲诈作案过程中,使用引诱、欺骗、打骂、恐吓、威逼关押和连续不断骚扰家属等卑劣手段逼迫交钱,甚至将北炉乡大榆树林村村民李翠芝迫害致精神失常,还逼迫敲诈其家属8000元钱。这四人敲诈的现金都没有任何手续以及收据。


相关责任人电话:

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 0421-6891665 手机13704917349。
国保大队副队长:陈 志 手机13842156895
北炉乡派出所所长: :李政华 13904211141
凌源市拘留所长李东春6901835、1394217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