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鹤岗市十多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劳教、判刑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目前,全球十八国三百多位政要致信联合国,呼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可是黑龙江鹤岗市不法官员置国家法律法规、天理、道义和世界正义呼声不顾,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仅2008年内,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多达十几人。这些学员被迫害的具体情况如下:

1、祁欣萍,女,50岁左右,鹤岗市兴山区政府工作人员。奥运前一天,祁欣萍被兴安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遭到不法人员殴打、电棍电击等非人折磨,邪党兴安区检察院,法院违法犯罪,非法开庭后,于2008年末对祁欣萍非法判刑长达7年。

2、2008年12月,法轮功学员赵福强被恶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季芳荣被恶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2008年11月27日邪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唐吉田为赵福强做无罪辩护,并赢得现场掌声。可南山区检察院、法院以执法的名义实施职业犯罪,徇私枉法冤判二人。

3、狄会彬,男,40多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鹤岗市建行非法开除。2002年被非法判刑5年。回来后,狄会彬多次受到工农公安分局和文化路派出所骚扰。2008年8月7日晚在兴安地区被兴安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于2008年末非法劳教两年,现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

4、宫贵东(男)、赵喜增(男)、王清华(女)等人在奥运期间被绑架并被邪党公安不法人员非法劳教,分别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和哈尔滨等地迫害。

5、任秀云,女,40多岁,2008年1月被工农公安分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现在鹤岗市第一看守所受迫害。

6、孙世洪,男,40多岁,奥运期间被邪党兴安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非法劳教两年,现在绥化劳教所受迫害。

7、王理珍,女,50多岁,奥运期间被邪党兴山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现在佳木斯劳教所受迫害。

8、丁继旺,男,50多岁左右,在鹤岗市电视台工作,奥运期间被邪党兴山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3年,现在绥化劳教所受迫害。

(注:鹤岗市兴安区和兴山区是两个不同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