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公约》的情况进行质询。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李保东在回答酷刑委员会专家的质询时明确表示:“中国不容忍酷刑的存在。”11月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更是冠冕堂皇的声称:“中国尊重和保护人权,一贯反对酷刑,认真履行《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义务,在反酷刑领域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
看罢上述两位中共代表冠冕堂皇的表态,我耳边不禁又响起了数年前曾亲耳听到过的两次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共不是在反酷刑领域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共是在滥用酷刑领域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
大约是2000年,我因为向人讲述法轮功遭受诬陷和迫害的真相,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关在一间置留室内。夜半时分,四下一片冷清寂静,置留室内只剩下我和看守我的保安。就在我快睡着时,突然,从不远处派出所的办公室那头传来一阵激烈的吵闹声,只听见一中年男子拼命在喊,“我不是来赌博的!我不是来赌博的!你们抓错人了---” 随后,一个冷漠的声音训斥他道:“你喊什么?!你喊什么?!”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几分钟。那男子的喊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愤激,而训斥他的声音则依旧冷漠得出奇。没一会,训斥者的声音由冷漠变得凶狠起来。只听见他唬道:“你再喊,你再喊。”接下来,是那喊冤的男子的一阵挣扎声。再后来,传来了一阵“噼啪噼啪噼啪”的抽打声,和中年男子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让人听了揪心的“哎哟哎哟哎哟”的惨叫声,以及打人者恶狠狠的“你再叫啊?!你再叫啊?!”的呵斥。它们彼此交织,在那万籁俱寂的深夜,令人闻之毛骨悚然。渐渐的,那中年男子的喊声开始变的越来越无力,音量也越来越小,终至没有一点声音了。于是,四下又恢复了原来死一般的寂静。
第二天,从看守我的保安嘴里,我才得知了事情的缘由。原来,派出所当晚去一家宾馆抓赌,其中一个参赌者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抓赌时,那个喊冤的中年男子正巧敲门,于是也被当作赌徒一起抓到了派出所。但他其实不是来赌博的,而是买了那个房地产老板的房子的顾客,是来付钱的。不料竟被当成赌徒错抓了起来,他能不喊冤吗?!不料抓赌的公安根本不理会他,最后还把他吊起来用皮带狠狠的暴打了一顿。
那之后不久,我被“六一零”送往江苏方强劳教所非法关押。这家劳教所头顶“文明劳教所”的桂冠,但却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大黑窝。该所二大队更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据点。当年有一个被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叫张骑虎,听人说是个博士,在徐州师范大学教书。因为是高级知识份子,他被狱方定为所谓“教育转化” 的“重点对象”。
为了迫使张骑虎放弃修炼,恶警们当年使尽了各种招数,比如不让他睡觉,强迫他进行超体力的奴役劳动,对他发动亲情攻势等等,但这些花招都没能让张骑虎低头。
一天上午,二大队的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被押去强迫劳动了,只剩下我和另几位法轮功学员留在宿舍。大院里悄无声息,死一般的沉寂。早晨,我们就看见恶警把张骑虎叫到了大院铁门边的办公室,当时我心想,今天,他们不知又要对张骑虎使什么招。约上午十点左右,从铁门外的办公室那头突如其来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我们屋里的几个法轮功学员都不约而同的被惊的一下站了起来。“怎么回事?”“是谁?”那一刻,屋里的空气仿佛一下凝固了!大家心里都有一个预感:一定是恶警在折磨张骑虎。
接下来,四周又恢复了原来的死寂。
约十分钟后,又一阵更撕心裂肺的惨叫再次从大院铁门边的办公室那头传来,我的心象被针扎了似的一阵乱跳,胸腔憋的都快透不过气来了。只听见另几位法轮功学员向门外大声喊道:“不许打人!不许打人!!”
接下来,这样的惨叫声又传来了好几次。
隔了一天,听一个看守张骑虎的吸毒劳教说,那天的惨叫声果然是张骑虎的。
原来,恶警见张骑虎不肯低头,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决定对他动刑。那天上午,他们把张骑虎叫到办公室,五、六个恶警一起动手,把他强按在一张靠背椅上,两只手臂分别用手铐铐在另两张椅子上,再用两副手铐把脚铐在椅子的腿上,让他动弹不得。
为首的恶警头子余某坐在一张正对张骑虎的办公桌后面,一只脚就翘在桌子上。张骑虎被铐好后,他打开一根高压电警棍的按钮,握在手里把玩着。只见电警棍闪着蓝光,发出霹雳巴拉的响声,煞是吓人。过了会,他皮笑肉不笑的问张骑虎,“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张骑虎镇定的说:“该说的都说了,没什么要改变的。” 余某立刻拉下了脸,“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我就不信制服不了你张骑虎!”说完,他朝一旁的几个恶警使了个眼色,他们立即就把手中的电警棍戳向张骑虎的腋下等身体的要害处。
几分钟后,余某命手下罢手,又皮笑肉不笑的问张骑虎,“怎么样,现在有新认识了罢?”没想到张骑虎不但没屈服,还义愤填膺的怒斥他们是知法犯法。
于是,狗急跳墙的恶警又用电警棍对张骑虎进行电击,最多时,一次竟用了四根电警棍,直至把张骑虎折磨的昏迷了过去。
按照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对酷刑所下的定义是: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为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显然,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无论是在被警察暴打的那位蒙冤男子,还是惨遭恶警电刑折磨的张骑虎,无一例外都是酷刑的受害者。
据我所知,在方强劳教所,遭受过电警棍折磨的法轮功学员绝不止张骑虎一人,至少有几十人。日子长了,我还发现,被电警棍折磨也不仅是法轮功学员,恶警对其他的劳教人员也常常动用电警棍。而在公安机关,象那个因为误抓喊冤而遭到毒打的中年男性公民也大有其人。生活在自由世界的人都知道,发生在中国的这类酷刑事例,在海外隔三差五就有报道或曝光。
一言以蔽之,大量当事人提供的确凿事实充份证明,长期以来,在中共的独裁统治下,酷刑在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场所等乃是一种普遍的存在,不仅过去有,现在仍然有,不仅“大规模”存在于政治犯身上,也普遍存在于其他人包括普通公民身上,只是由于中共的舆论封锁,这一恶行始终未能得到充份的曝光而异。
在公开场合,中国政府的表态一贯以掩盖真相的冠冕堂皇著称,但事实是,它不是“不容忍酷刑的存在”,而是在纵容酷刑的发生;中国在反对酷刑领域不是“取得了巨大成就”,而是始终停滞不前,甚至有时还有所倒退;不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有关中国的报告是“诬蔑、不实之词,有悖于公正、客观”,而是中共官方代表在公开撒谎,竭力掩盖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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