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赵雅斌被非法判刑七年(图)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零八年七月,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赵雅斌(女)被河北省唐山文北派出所、路南公安分局恶警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后,唐山邪党公检法恶人互相勾结,伪造讯问笔录和物品清单,对赵雅斌陷害。近日对她非法秘密判刑七年。目前赵雅斌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赵雅斌


赵雅斌与儿子在一起

赵雅斌家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晨光楼。一九九四年,赵雅斌因车祸左腿三条韧带被撞伤,经唐山市第二医院三次手术仍未愈合,致使行走不便。一九九六年,赵雅斌经人介绍学了法轮功,经过几个月的学法炼功,左腿完全恢复了正常。周围的人们从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有的也因此走入了修炼。


赵雅斌家中被恶警翻箱倒柜,抄走了电脑、卫星接收器、大法书籍、珍贵收藏品和现金等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下午,文北派出所管片民警陈长东和文化南北街居委会的邪党书记郭玉娟到赵雅斌家中骚扰,遭到赵雅斌的抵制。赵雅斌把他们推出门外后,关上门就向外走,被恶警陈长东追上,按倒在地,抢过家中的钥匙。然后打电话叫来派出所和路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二十多名恶警,在赵雅斌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用钥匙打开房门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卫星接收器、大法书籍、珍贵收藏品和现金等,对抄走的所有物品没有任何登记记录。

同一天,文北派出所的恶警闯到路南区大业里自建平房,绑架了六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岳春普并非法抄家。

赵雅斌的丈夫郑长柱第二天才得知消息,赶回家一看,房门还在开着,家中一片狼藉,倍感凄凉。7月10日,郑长柱终于找到了恶警陈长东。陈长东说:“赵雅斌涉嫌炼法轮功被刑拘了。并对你家依法进行了搜查。”郑长柱反问到:“你们在赵雅斌身上强行抢走房门钥匙,对我家实施抢劫。对抢走的所有东西连登记都没有,这叫什么依法搜查?在当事人及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并不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这是犯罪行为。清单应当什么时间开具?什么时间给?”陈长东答不上来。

7月11日,郑长柱再次找到陈长东,他说:“案子是李磊队长主办的,你找他吧。”郑长柱质问李:“案子既然是你主办,你就得把抓赵雅斌的理由、抄我家的理由解释清楚。并把从我家抄来的所有物品给我个交代。”李竟摆出一副流氓嘴脸说:“伺候不着你,我不为法轮功服务。清单别说没有,就是有也不给你,你有法就想去吧!”

郑长柱曾几次要求把派出所的领导、局领导及所有参加抄家人员都叫在一起。对从家中抄来的所有物品一一检验鉴定,但他们直到今日仍未能拿出扣押物品清单,也拿不出任何证明赵雅斌有罪的证据。

10月8日,郑长柱接到路南区法院通知,才知道恶人们要对赵雅斌非法审判。郑长柱从他们指定的律师提取的案卷中却发现:根本没有办案所必需的取证报告及物品清单,而且讯问笔录下面的签名根本不是赵雅斌的笔迹。事实上,赵雅斌没有任何口供,也没有签过字,所谓的口供是恶警们伪造的。

10月10日,指定律师又说有清单了,郑长柱接过清单一看,当场断定这份清单是伪造的,漏洞百出,与公诉书上的数字及物品根本都对不上,下面的签名也是伪造上去的。

10月16日上午,赵雅斌被非法开庭,赵雅斌亲口证实:她没见过清单,也没签名按过手印。法院只允许三名亲属进入旁听,并且规定不准家属讲话,否则抓人。法官王健不允许郑长柱为妻子辩护,并且当场把辩护词(共五页)抢走,然后由他们指定的律师做了所谓的有罪辩护。这次公诉人宣读的扣押物品清单中的数字又与公诉书相符了。这说明恶人们又两次修改了清单。郑长柱当庭质问公诉人:“这份清单为什么和律师给我看的不一样?”时,却被恶警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当场推出法庭。

当法官将要宣布所谓的“审判”结果时,赵雅斌的姐姐质问为何不让家属讲话并索要辩护词,这时就有几名男子走过来拽她,威胁她。由于紧张惊吓,赵雅斌的姐姐心脏病发作,场面一片混乱,法官王健不得不宣布休庭,并把辩护词还给家属,急匆匆的把赵雅斌从侧门带走。

路南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赵雅斌秘密非法判刑七年。赵雅斌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提出上诉。直到11月3日家属到法院申诉时才被告知。

赵雅斌现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已四个多月,目前她身体状况不好,走路一瘸一拐。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现非法关押着十多名象赵雅斌这样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

据了解,邪党此类犯罪行为的顺序一般是:先由分局国保大队和派出所恶警绑架和非法抄家,然后派出所主办该案的恶警组织所谓的材料,上报到分局预审科,经其“审核”后上报到检察院批捕科办理所谓的“批捕”手续,然后再转到公诉科,由其提起所谓的“公诉”材料到法院,法院“立案”后,由负责的庭长和主管法官开庭“审理”。所以说,除了直接迫害赵雅斌的片警陈长东和居委会邪党书记郭玉娟外,公检法各相关部门都参与了犯罪。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及电话:

路南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 李姓恶警
预审科 周姓恶警

文北派出所电话:0315-2534369 2861382 2873320
片警陈长东电话:0315-3958783
中队长李磊(主办此案恶警)

文化南北街居委会邪党书记郭玉娟 电话:0315—2865270

路南区检察院:
批捕科
公诉科 梁××,女,40多岁,戴眼镜 电话:0315—2829324

路南区法院:
院长李洋 办公室电话:0315--2518586
刑一庭主管此案法官王健 办公室电话:0315--2513870

另需及时讲清真相的有关单位:

唐山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0315—2829795
纪检举报电话:0315—2810065

路南区法院(燕新路)
办公室:0315—2519980
政治处:0315—2519339
纪检室:0315—2519859
刑一庭:0315—2519008 2519106
刑二庭:0315—2519009 2519060
民一庭:0315—2519886 2519020
民二庭:0315—2519628 2519186
民三庭:0315—2519629 2519221
行政庭:0315—2519685 2519502
审监庭:0315—2519689 2519515
立案庭:0315—2519686 2519906
法警队:0315—2519006 2519019
执行局:0315—2519278 2519516 2519308 2519505 2518689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0315—2812000
控告申诉检查处:0315—285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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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检察院(国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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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0315—282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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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0315—2829334

路南区文化北后街街道办事处(文化南北街居委会上级单位)
书记室:0315—2865928
副书记室:0315—2865519
主任室:0315—2865368
副主任室:0315—2865812 2865105 2865708
党政办:0315—2865009 2865768
政法书记:0315—2865950
纪检书记:0315—2865899
人大工作办公室:0315—2865932
组织部:0315—2865839
信访办:0315—2865202
团委:0315—2865616
办公大厅:0315—2865221 2865825 28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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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办:0315—286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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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0315—2865356
工会妇联:0315—2865590
文化站、武装部:0315—2865560
司法所:0315—2865259
传达室:0315—28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