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监时,罗芳拒绝报数,被恶警迫害:每天罚其在警察办公室外的过道坐着,从早上到晚饭后,其间不许进监室休息。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已是寒冷的冬季,可监狱恶警不让法轮功学员将衣服晾晒在露天坝,室内也无绳索晾挂。某日,恶警李琼芳检查监室卫生时,看见罗芳将洗后的衣服挂在床头,即命令罗芳把衣服藏起来,被罗芳拒绝,李琼芳就扔掉了衣服。罗芳提出抗议,遭到恶警李琼芳报复,她把罗芳双手铐吊在十二监区五楼办公室外的铁栏杆上,脚尖刚触地的吊铐两个小时,吊铐后又将其关小间禁闭一个星期。犯人看见都愤愤不平,直骂警察没有人性,太残酷了,连残疾人都不放过。
附恶警李琼芳简历
李琼芳,女,约三十岁。曾在广元市某学校任教师,后经过考试考入滨江女监,被分配在十二监区专门从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她经常搜监、搜身、查抄法轮功学员的经文,辱骂、惩罚法轮功学员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