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汾西县“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2008年1月份,被非法监禁三年的山西省汾西县法轮功学员王秀敏因生活需求,要求单位恢复正常工资发放,并补发迫害多年以来扣发的工资,汾西县610办公室以对王秀敏考查为由,对相关单位下发了所谓通知,署名为“汾西县610领导组”。

“610”通知明确规定了对王秀敏进一步监控(所谓的考查)的具体单位与人员:从居委会、社区党委,从当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两组人马汇总到县610领导组、中共县常委。明白的人,从中不难看出,中共这两组遍布在中华大地的所谓“政府工作人员”,到底是人民的“公务员”,还是中共控制人民的“工具”,他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到底又干了些什么“政府工作”?

王秀敏,女,大学毕业,1999年前在汾西县农委办公室工作,因不昧良知,坚持正信“真、善、忍”法轮大法,被中共把工资降级,并被“610”剥夺工资,至今仍然以所谓“保证书”要挟(原单位领导是刘记珍)。在99年“7.20”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秀敏被追随江氏集团的人员多次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榆次监狱遭受肉体与精神迫害,现已期满回家。

郭福龙,男,六十三岁,汾西县它支乡乡村医生,在修炼大法前有高血压等疾病,学了大法后身体恢复健康。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郭福龙因上访被多次非法关押,期间被政保科打手“临汾娃”、张斌以及看守所恶警阎玉喜、赵韶峰多次毒打,最恶毒、最流氓的是狠狠踢打他的小腹,直到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时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经历了七年的痛苦煎熬,于二零零六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郭菊庭,男,汾西县桑原乡法轮大法学员,在修炼大法前有严重的皮肤病等疾病,痛苦不堪,学了大法后身体恢复健康。一九九九年大法被迫害后多次上访,被多次非法关押,先后被非法劳教、判刑三次共计七年,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妻离子散,无家可归,曾告诉他妹妹他什么酷刑都受了,他不行了,于二零零六年春在村外的一山洞内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