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引申一下理解,我们每个大法弟子自身所独具的各类技能,体能,特长,学识能力,社会条件与地位,更包括每个大法弟子的时间精力,是不是同样是大法资源中的一个组成部份呢?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却有意无意间把这些真的当成了个人的能力,私有的财富,并没有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这是大法赋予每个大法弟子的,是为了救度众生的责任、使命而造就的。
当我们在整体配合中发生矛盾而产生隔阂时,当我们觉的自己如何如何时,也就是执著自我时,我们是不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根本上摆正关系并正念对待?这样是不是就很难最大限度的发挥大法整体资源的作用?是不是还是私的因素、角度还在起作用呢?
这方面的问题师父提醒过我们:“有的在这方面能力强一些,有的在那方面能力强一些,你可不要因此而想入非非,你说我有这么大本事啊,怎么怎么样,那是法赋予你的啊!你达不到还不行呢。正法需要使你的智慧达到那一步,所以你可不要觉得你自己怎么本事。”(《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个人体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