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师父讲的法理中看到一个内涵:绝食是旧宇宙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理,而不是师父讲的大法之理。
在人类道德环境相比现在更早时期,社会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视“人命关天”为大事,视生命至上,人间的任何事都没有人的生命大、权再大也没有人的生命大,人对生命敬畏的道德底线没有下降到权势以下。在这种道德环境下,人有冤情时采用绝食的方式是能够达到唤醒良知陈述冤情目地的。而在社会道德比这更高水准的环境中,人被冤枉时只是喊“我冤枉”就能达到陈述冤情的目地。
可是,在道德环境败坏的今天,特别是在中国大陆,许多披着人皮的生命被无神论灭绝了人性,对待生命的态度已经下降到权势、金钱、情欲以下,为了这些皆可以杀人。邪党杀害大法弟子的假理不就是要维护其政权吗?在中国因为“反对共产党”的邪恶理由而被杀害的人何止几千万,它视生命如草芥,肆意杀害。在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中饿死几千万人它都没当成什么太大的事,事情过去以后它还是照样杀人。它怎么能把“绝食”中饿死几个人当回事呢?更何况你不绝食饿死它还要把你“打死算自杀”呢。在它面前,“绝食”陈冤不好使,喊“我冤枉”就更不管用。
也有一些成功运用绝食方式的同修,这些同修面对的生命是还有一丝人性的生命,是大法弟子用绝食方式讲清真相,对这些还有一丝人性的人,把其对生命的敬畏召唤出来。这一丝正念虽然很小,却是邪恶所无法操控的善因,他明白真相以后,他不迫害大法弟子了。
所以说,绝食对大法弟子发挥正念和神威的局限很大,从正面证实法、救度世人的效果是很有限的。
以上为个人认识,有漏之处,敬请同修圆容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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