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恶警董宁一直追随江氏集团,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自2000年至2004年,董宁伙同他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多人,其中被非法劳教至少20人,非法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30多人次,抄家20家以上。自2004年底至2007年9月,以董宁为首的恶徒们又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24人,其中非法劳教5人,非法抄家16家。
董宁利用职务之便经常敲诈、勒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的钱财,用非法收入大吃大喝,找妓女嫖娼。他妻子没有工作,儿子还在上初中,却总是高消费。
2004年底至2007年9月,恶警董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04年11月1日,董宁等人到胜北社区34中找法轮功学员栾红(音乐老师),谎称到分局调查一点儿情况,非法将栾红骗走。11月15日,栾红被非法劳教三年。另外,电力管理总公司家属李桂花也于15日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5年9月29日,董宁欺骗胜利采油厂家属董秋菊老人到滨北分局问话,随即扣留董秋菊,并非法抄家。董秋菊被非法关押在供应处610洗脑班,直到2006年1月19日才放回家,被迫交了上万元的“转化费”。
董宁又以“释放董秋菊”欺骗其家人说出到过她家的法轮功学员王卫国和荆海,两人很快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分别非法关押在胜采、集输洗脑班。当时王的母亲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荆的孩子当时出生才38天,家里正是需要人的时候。荆海被强制洗脑三个月才让回家,上班后试岗半年,共计损失上万元。王卫国被关在胜采转化班后自己的文具店被查封,不能营业,损失数万元。
2005年12月26日,董宁带人将胜采护卫大队职工孙延霞绑架到胜采洗脑班,并非法抄家。孙在洗脑班非法关押近4个月,上班后每月发700元的生活费。2006年4月,董宁又将孙的母亲绑架到集输洗脑班迫害。
胜利油田通讯公司职工赵瑞贞于2006年2月20日被董宁绑架、非法抄家。赵瑞贞被非法关押在供应处洗脑班。
2006年6月26日,董宁伙同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经理杨洪金等人,带领十几个便衣恶警闯入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法轮功学员岳国民家里,非法抄家,强行绑架岳国民到供应处洗脑班,岳国民绝食抗议,董宁等人给岳国民疯狂地灌盐水,目的是加大他的痛苦,让他生不如死。岳国民的妻子邹爱芬知道后于6月29日找董宁要求送丈夫到医院治疗,结果被董宁绑架,非法关在集输洗脑班。
在邹爱芬绝食抗议后,恶人们残忍地对她进行野蛮灌食(从鼻腔里向胃里插管子灌食)。后来,邹爱芬被非法劳教三年,岳国民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正在读高三的孩子岳群无人照顾,还要承受董宁、赵宪文(滨北分局恶警)的威胁恐吓。
2006年7月12日,董宁带人将胜采三矿家属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牛俊兰绑架到洗脑班。
2006年9月18日上午,胜利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石美峰被单位领导以开会为由骗至单位,在单位被恶警绑架到油气集输洗脑班迫害。同日上午恶人又到她家非法抄家。在“十一”国殇日之前,石美峰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2006年10月18日,610恶警董宁,赵宪文等人欲要硬冲入李仁松老人家里。因为不认识他们,老人就没让进门。由于不让他们进门,他们就打了110,接着就来了两辆警车,总共9个人要抓李仁松老人。李仁松老人把门关上不让这些人进门。这9个人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董宁和赵宪文还是进了屋,他们在老人屋内胡乱翻腾,最后什么东西也没有抄到就只好走了。
2006年12月15日晚,胜利采油厂法轮功学员王世英(女62岁),袁绍菊(女61岁),杜美英(60岁)被滨北分局恶警董宁等人绑架进洗脑班。
2007年元月上旬,董宁伙同胜利采油厂610办公室恶人又绑架了胜利采油厂家属王焕芝(女,60岁左右),并非法抄家。王焕芝被非法关押在胜采洗脑班,2007年3月份,恶人偷偷的将王焕芝劫持到王村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2007年1月上旬,胜利采油厂职工家属李增燕(音,五十多岁)被埋伏在附近的恶人从身上抢走家门钥匙,打开门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在胜采洗脑班。
2007年5月,董宁再次将胜采护卫队孙延霞非法抓捕至集输洗脑班进行迫害。
东营市退休职工李仁松,女,62岁,法轮功学员,家住胜采胜荣小区。近半年来,滨北分局610、国保大队恶警董宁长期不断对李仁松老人进行威胁恐吓,跟踪监控,几次欲将老人绑架到洗脑班。在李仁松老人和其家人的坚决抵制下,绑架的阴谋破产了。但是由于长期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李仁松老人原本健康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病,住进了胜采医院。
2007年6月19日,岳群(胜利油田一中高三毕业生)被其母亲单位胜北医院党办主任何伟骗至其办公室,早已等候在门外的恶警董宁、赵宪文等人冲上来绑架岳群。董宁用膝盖顶住岳群的后背,用手铐反铐其背后抓入集输“转化”班,并将其手表、钥匙、手机等物抢走。
当岳群被抓入洗脑“转化”班时,被抓的那一幕对于这个十八岁的女孩来说是个残酷的打击。直到第二天,她才缓缓从恶梦中清醒过来,两只手腕被手铐勒过的痕迹仍清晰可见,十多天后才得以消肿。恶警董宁为了套出她父亲的下落软硬兼施,不是说夫妻二人不会同时劳教的,回来后什么事都没有;就是威胁岳群说,如果不说出她父亲的下落就不放她回学校报高考志愿,岳群并没有被他的威逼利诱所吓倒,直到第五天,6月24日岳群被释放。
2007年7月10日下午,董宁带领一伙人到法轮功学员谭树玉、孙延梅夫妇家非法抄家。并将谭树玉夫妇绑架。据悉,他们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胜采培校洗脑班。谭树玉,男,五十多岁,为胜利采油厂供应站买断职工。妻子孙延梅,是胜利采油厂保养厂职工。
法轮功学员张宝玲,女,60岁左右,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退休职工。2007年7月14日在家中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胜采培校洗脑班。胜采洗脑班迫害的手段非常邪恶,大法弟子被封闭起来,不让见任何人,整天被锁在屋里,每天吃馒头和萝卜咸菜(表面都是盐粒子),还要被迫接受强制洗脑,每天要写思想认识(所谓的作业),学员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直至放弃信仰为止,否则别想出去。
有知情人讲,张宝玲被迫害的已直不起腰来,非常憔悴。
2007年9月上旬,家住胜采胜荣小区的宗善芳(曾在济南劳教所被非法劳教)和崔保更(曾在胜采洗脑班遭邪恶洗脑)夫妇被绑架,两位老人都已六十岁左右。宗善芳老人被绑架到集输洗脑班,崔保更老人被绑架到胜采洗脑班。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这两条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立法精神上看,这不仅体现出尊重和保障天赋人权,也同时可以防范权力部门滥权枉法、侵害人权。1999年颁布的针对法轮功的所谓公安部“六禁止”通告,完全是一个赤裸裸违反宪法的行政法规,是不合法的。
因此恶警董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是真正的犯罪。这些被绑架,非法转化的人只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在工作、生活中按法轮大法的“真、善、忍”的要求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把这样的好人绑架转化。请问不让他们做好人,你想把他们往哪里转化?
在这里,正告董宁、赵宪文等人立即悬崖勒马,弃恶从善,补偿自己的恶行。现在每天都有大量的610工作人员和警察公开声明退党,从迫害法轮功变为支持帮助法轮功,你们还要继续行恶下去吗?董宁请记住,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放弃自己生命的未来,不要因为一时恶行连累自己的亲人和孩子。当每一个人都知道了所发生的迫害、了解大法的真相时,你如何面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非要等到自己被清算的时候吗?!
董宁住址:胜采胜兴小区45号楼二单元4楼东门。
宅电:0546-8623821办公室:0546-7555008手机:13854685511
董宁和赵宪文经常开的警车,其警号是2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