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队恶警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分为几个区域:
B区
B区为相对宽松区,一般恶警认为能配合它们的工作的都在B区,在这里,较少发生大法弟子被殴打的情况,但是信仰和言论自由是被剥夺的。
A区
A区为严管区,不配合恶警无理要求的大法弟子就被关到A区,在这里,中午没有休息,除吃喝拉撒睡外,基本都逼着坐小板凳,一天要坐十几个小时,有时一动不能动,动就可能要受到恶徒们的打骂和侮辱,有时被随意剥夺睡眠时间甚至到半夜三、四点。
目前被关押在A区的湖南湘潭籍大法弟子赵湘海已被迫害的身体非常虚弱,严重时摔倒在地,呼吸困难,呈虚脱状态。但“夹控”有时仍逼着他整天坐小板凳。
湖南绍阳隆回籍黄启华被迫整天坐小板凳,并经常受到邪恶夹控的故意刁难,如逼其搞厕所卫生,大小便池很久没有清除的污垢本可以用现成的盐酸清除,但夹控硬要黄启华用钢丝刷去刷,又慢又累,还臭气熏天。
岳阳钱粮湖的卢永良在刚被劫持到劳教所时,左脚被“夹控”用钢凳脚捣伤几个月后发作疼痛,卢用手去揉时破了一点皮,恶徒以此为借口硬逼卢吃药,否则就灌。
C区
C区表面上是新开铺劳教所劳教人员娱乐场所,有图书室、影视室、健身房等,但除有外来参观和检查或重要节日可能开放外,一般很少开放,实际为专门迫害大法弟子更加隐晦更加残酷的见不得人的地方。
刚进新开铺的大法弟子和炼功、喊法轮大法好的大法弟子就被转到C区进行残酷迫害,这里的地面、墙壁、窗帘上经常是斑斑血迹,大法弟子黄启华刚进劳教所时就被打得吐血;赵湘海刚进劳教所时被逼着坐得臀部血肉模糊,裤子外面都透着血,坐哪条凳子哪条凳子上就留下血迹;卢海在冬天被将手绑在铁窗上吹北风,两只耳朵都被冻坏,很长时间才恢复。
仍不妥协的大法弟子就被恶警关到禁闭室。禁闭室则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小黑屋,被禁闭的人热天只能穿一条内裤,冷天只给穿一身长袖内衣裤,吃饭只能用手抓,没有筷子。禁闭时间一般有七天、九天、十五天、二十天不等,据说最长一个月。大法弟子被禁闭由四个夹控守着(白天两个,晚上两个),还有摄像头监控。
仍不妥协的关禁闭二十天或一个月后就转到十大队(严管大队),这里与禁闭室相邻,实际只是吃饭有筷子、能穿衣服,其它迫害程度与禁闭室没什么两样,被关两、三个月是常事。
大法弟子李华立、周文宣于零七年五月十五日在恶警迫害法轮功的会上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强行拖到C区,分别暴打然后禁闭。周文宣被禁闭九天后转到A区十几天后突然出现严重胃出血现象,后通知家里接回。估计胃出血是由于重度打击造成。李华立被禁闭二十天,禁闭期间多次被暴打、电击,最严重一次电击时间长达十来分钟,后转严管大队,至今情况不明。
七大队是新开铺的入教大队同时也是所谓专项教育大队,也是共产邪党假恶斗特性高度体现的场所。例如:湖南省司法厅劳教局十个严禁明文规定不能用劳教人员管理劳教人员,更不能有打骂虐待被看管人员现象,可在这里,一切几乎都是由劳教人员组成的值班组直接管理,并有几个固定的和流动值班岗点,平时他们负责对队内日常事务的管理、违纪纠查甚至处置、新入所劳教人员的登记、食宿安排,行为规范养成、对于法轮功人员则由值班组和夹控班人员共同进行管理或处置。一旦有重要的外来参观或上级检查等活动,值班人员便马上被撤掉,取而代之的是警察值班,而对那些可能对他们管理方式有影响的如法轮功人员则将其转移到其它不可能有人去的楼层。
而劳教所标榜的所谓人性化管理的背后,掩盖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七队原教导员邹石雄就经常讲的一句:“法律?你们不要跟我谈法律,你叫我烦,我就不会让你舒服。”零五年教育科科长史甍(音)就恶狠狠的对法轮功学员说:“共产党叫我把你活埋了,我就挖个坑把你活埋了。”恶警还以减期教唆犯人对法轮功修炼者施以残暴折磨。
零七年二月底,有九个法轮功修炼者为了抵制迫害不配合邪恶不写百分制表,劳教所竟出动了全部特警个个手持警棍如临大敌围着七队全体被看管人员强行开会,恶警胡奇峰在会上高叫:“我们要与法轮功奉陪到底”,并且非法给黄启华延期十九天,周保贵延期九天,朱木松延期九天,后来又给罗湘江延期十六天,给赵湘海延期十九天,彭安林被延期一个月;零六年三月,大法弟子罗湘江喊“法轮大法好”,在C区被“夹控”暴打。
以上只是新开铺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情况的冰山一角,希望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来给予关注,伸出援助的手,制止仍在新开铺进行的邪恶迫害,使这种迫害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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