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向单位管公章的文秘放出风声:本合同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不会同意签。这正的能量一发出,文秘理所当然就拒绝盖章。
其次,我对保卫科长说,比如退休职工到省政府请愿要求发工资,是依法维权,可能被说成闹事,你又界定不了,会自找麻烦;所谓“重点人口”可能正好是维护宪法的人,还要你来帮教?再说,哪些是“重点人口”,哪些不是“重点人口”,职工额头上还要贴个标签?我明知故问:这是公安部门的要求吧?保卫科长脸上变得害怕与紧张。我立即進攻:当公安部门违反宪法时,我们以宪法为准,不能以通知为准;当共产党违反宪法时,我们以宪法为准,不能以党章为准。他无言以对。
几天后,在主管安全的副局长办公室,他对我说:今年就不改动了,因为局长办公会已通过,明年再按你的要求签订。我猜到,他已同该副局长商定了。看来,另外空间的邪恶想耍赖。
怎么办?大法弟子是宇宙的保护神,邪不压正。通过学法,师父给了我智慧与法力。因为邪恶最怕声张,我就把合同违法的事悄悄告诉更多的部门和人员。局办公室主任证实说,是开了办公会,但会上没念这一条(指违法条款)。我又告诉主管法律的副局长,通过他的手划掉了“无职工闹事、无集会游行等危害安定的事件”一句,该副局长说:我们还得讲法律嘛!可是后一句邪教言词不同意划掉,他认为“重点人口”是泛泛而谈的。
至此,另外空间的邪恶大势已去。我必须抓住战机,乘胜追击,将邪恶彻底销毁。邪党利用恶人整大法弟子,我何不指挥邪党工会制约邪党保卫,让妖怪打妖怪?我打电话给工会主席说,保卫合同侵犯了职工的人权,涉及职工权益就与工会有关了,我看到你也在那份合同上签了字,所以告诉一声。她忙说自己没注意看,一定告诉保卫科改。还连说谢谢。
彻底除恶的时机完全成熟,我提起笔,在维持字数不变的前提下,将“抓好重点人口的帮教与管理”改为“抓好后台窗口的服务与管理”,保卫科二话没说,照办。事后,保卫科长说,这合同是应付“公安”局检查的,不放企业存档。
这次正邪大战,以邪恶大败告终,说明了大法弟子只要正念足,邪恶见了就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