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李春,自2002年初担任队长以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如农历新年、4.25、7.20、10.1、元旦等),他都会对大法弟子进行骚扰,并威胁他们,“不许炼功”、“不许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不许进京上访”等等,嚣张地迫害大法修炼者。李春曾在2005年,多次上门威胁一法轮功新学员,不许该学员炼功、看真相光碟。一周后,李春的儿子毒瘾发作时,因注射毒品身亡。
李春无视上天的警告,和大法弟子的劝善,于2006年他遭了恶报,类风湿关节炎恶化,疼痛难忍,被迫切除了一条腿,成为终生残废。这是因他迫害法轮功,而造成的恶果。
布拖县公安局此前国安大队队长,一次对大法弟子实施了上万元的巨额罚款后不久,他驾私车翻车;虽然只受了点轻伤,但修车的费用恰好就是1万多元!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并告诉他,你这次车祸就是老天在警告你了,别再对大法弟子行恶了!你罚了大法弟子1万多元,你修车也就花去1万多元,这就是现世报呀,如果再不改,下回可是要收命了!这位当即明白了,迫害大法弟子这样的好人是要遭报应的!由于感到身不由己,于是在2001年初,就决定提前退休,抛弃了国安大队队长的职位,不再伤害无辜。
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皮防站副站长蔡顺华,自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在单位大会小会上竭力恶毒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并积极配合迫害大法弟子,全天24小时监控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进厕所,什么时候上街买菜、什么时候上床睡觉等等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公安局汇报。
2001年10月下旬的一天,大法弟子李秀英从资阳老家回到布拖,身上背着换洗的衣服,蔡当即向公安局告密,说李背了一背的大法资料回布拖来,并唆使公安局的抄了李秀英的家;2001年11月上旬,蔡顺华突然觉的腹部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查出已是肝癌晚期!2002年元月下旬,蔡顺华死于布拖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