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县王小红、杨正明被县法院秘密判刑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2007年1月8日,四川省阆中市大法弟子王小红、杨正明到苍溪县讲真相,在龙山被蹲坑便衣恶警在途中劫持。在苍溪县公安局,国安恶警伙同巴中市恶警对二人连续昼夜进行提审,刑讯逼供,并劫走他们手机各一部、杨正明借用朋友的一万多元新两轮摩托一台及救度世人的真相资料。5月22日,苍溪县法院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对王小红判刑三年半,杨正明判刑五年半。

在对大法弟子王小红、杨正明长达两个月的暴力提审过程中,恶警使尽了迫害手段。王小红、杨正明被哄、骗、吓、打,戴上手铐,经常被多名恶警抓着头发拳打脚踢、用电警棍及铁棍暴打,致杨正明全身血紫并数日血尿。恶警还先后两次强行将其押回阆中,对二人住宅进行非法查抄,抢走家中电脑、电印机、VCD机各一台及大法书籍。将二人非法关押在苍溪县北门沟看守所内并责令其严管监控,五个多月一直不让与家人见面。

苍溪县是广元地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一个县。该县众生受恶党电视谎言毒害太深,世人大多不明真相,不敢听真相、看真相,其公安及政府官员也表现的十分邪恶,几年来迫害一直未断,致使该县许多大法弟子在迫害中反复多次被抓、被罚、被判、送进洗脑班、长期被监控。

望当地同修及时揭露邪恶,营救同修,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力度向苍溪民众讲真相。

苍溪县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有:
检察院的检察长 何鹏德、   检察员 张光宇,
人民法院的审判长 高敏    审判员 杨兴文
陪审员 罗来清   书记员 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