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法轮功学员邓春蓉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99年4.25之前某天,四川双流县公安刑侦课长蔡某以“为把双流县工作干得更好”让邓春蓉上交“挂靠证”(双流县法轮功和双流县体委办了挂靠证);以换证为理由把法轮功学员邓春蓉骗到双流县体委。当证件被蔡某骗到手之后,蔡某立马翻脸,让邓春蓉写声明说自己没有办过证。当邓春蓉说双流各地区有复印件之后,蔡某态度缓和一些,但是强迫邓春蓉说“挂靠证”是以欺骗手段办的,并且要求邓春蓉在双流电视台声明不炼法轮功。邓春蓉不同意,蔡某就把邓春蓉全家老老小小全部登入黑名单要挟。

99年7.20,文星派出所雷杰和另两个恶警受命抓捕邓春蓉。因当天邓回郫县老家,恶警就把邓的儿子,孙女绑架作为人质,让邓春蓉的儿子带他们去找邓。当晚在邓春蓉家中找到邓之后才释放了她的儿子、孙女,并把邓春蓉带到派出所强行邓看诽谤法轮功的录象,当时放录象的房间里已有不少法轮功学员在里面了,并在看完录象之后让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发言。邓春蓉因拒绝看诽谤大法的录象和拒绝发言,被双流县公安刑侦课长蔡某非法关押到深夜一点多才送回家,并且以“治安巡查”为由强行抄走邓春蓉家中的大量法轮功资料。事后,邓家也被人轮流二十四小时监控起来。

99年11月份,法轮功学员要求当地政府退还炼功场地,遭到文星派出所以“扰乱治安”的名义绑架。邓春蓉也被双流县公安刑侦课长以有事要谈骗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呆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被恶警强行绑架到华阳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拘留期满后,邓春蓉一回到家,邓的家里马上就被人监控起来,并且每天深夜打电话给邓春蓉,骚扰其正常生活,还无理要求邓走任何地方都必须提前跟派出所请假。

2001年7、8月份,文星派出所恶警王熹多次非法撬门入室,拿走邓春蓉家中一些值钱的物品以及邓春蓉的残疾证。

2003年5月21日上午9点左右,齿轮厂保卫科科长何某带着双流县610肖泽良、国安张皓、双流县看守所所长宋某以及公安一干人来到邓春蓉家里,强行非法抄家。抄走邓春蓉家中所有法轮功书籍。非法抄家时,恶警抄出邓家里用来修房的4万3千多现金,邓春蓉说是用来修房的,恶警就说不动她的钱。但是邓春蓉刚被恶警带走不久,邓的儿子就来找到母亲说钱不见了。邓问恶警为什么说了不动她的钱却又把钱偷偷拿走了。610恶警肖泽良不准邓春蓉说话,立即把邓春蓉用手铐铐起,当时一点钟左右。直到下午4、5点,才把手铐松了。5点左右,恶警在无奈的情况下才承认拿走了钱。

恶警肖泽良强迫邓承认她在外面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交出当地还在活动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辅导员名单,资料点等与法轮功有关的一切。邓春蓉拒绝了恶警的无理要求,在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被强行绑架到正兴洗脑班。

恶警又把邓春蓉推到另一房间让她看黄色录像,被邓拒绝。因邓一天没洗漱也没喝水,就向外边一女警要点水洗漱,那女警刚把一水瓶和盆递给邓春蓉,另一恶警马上给她把水倒了,并把邓强行推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把门锁上,既不准邓上厕所也不让洗漱。这就是恶警对待法轮功学员的一贯动作,一人作恶一人伪善。在邓被推上楼的时候,看见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打得鼻青脸肿。而绑架邓春蓉来洗脑班的恶警在晚上八点左右来看了邓一眼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邓春蓉被洗脑班一个姓范的恶警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击打头部,被打醒。当时,周边围了好几个恶警。邓要求见恶警头子,立即就遭到恶警范某一耳光,说:“你以为你是哪个,想见县太爷?”另一恶警马上接口说邓的花样很多,会跑。然后先打了邓一耳光的那个恶警一脚把邓从床上踢到床下,用邓的丝袜把邓的双手从身后绑起,然后用一条棕绳把邓从脖子捆到脚,全身捆得严严实实,全身都不能动弹一下。捆好后,恶警范某又使劲一拳打在邓的心口上,把邓打倒在地。也不准邓春蓉被打时叫一下,因疼痛难忍,邓痛得刚呻吟一下,恶警范某马上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把邓的嘴堵住。

恶警的暴行让周围的监管群众都看不下去了,都说她昨天才来,今天就这样对她,但这些不满的人马上就被驱散了。之后,恶警也离开了。过了不久,一女恶警来到关押邓的房间,见邓在扳,就马上向窗外喊:“范警官,这个人在扳。”马上一个较壮的男恶警上来踢邓春蓉一脚。邓要求松绑上厕所,但这个恶警也不准邓上厕所,让捆绑得不能动弹的邓春蓉自己解决。

大概中午九、十点左右,县上绑架邓春蓉到洗脑班的人来后,两个女恶警才给邓松绑。这时,绳子已经解不开了,丝袜和绳子都陷到肉里了,然后用钳子夹断成节,再一节一节的取出来,而丝袜都变成了一丝一丝的了。解开棕绳后,两女恶警把邓春蓉扶下楼去,邓春蓉刚到楼下就被洗脑班恶警头子打了一耳光,吼道:“都是你惹的祸!”

当县上的和洗脑班的头目聚拢在一起后,邓春蓉当场揭露了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洗脑班的头子反而把不给邓春蓉饭吃说成是邓春蓉绝食,不给水喝说她自己不喝的。并且县上的恶警伪善假意为照顾邓春蓉实为监视,派了两女警在内监视,四恶警在外监视。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邓春蓉的肚子突然肿大起来,连自己都看不到自己的脚尖了。当时洗脑班恶警和县里面的恶警把邓春蓉送到正兴医院,被正兴医院拒收。马上又转送到华阳二医院,医生反应肚子很凌乱,需要观察。恶警也不管邓春蓉身体到底怎么样,不给邓春蓉做任何身体检查,把邓春蓉继续送回正兴洗脑班进行迫害。

第二天,恶警利用法轮功教人修善的一面,一恶警假惺惺的跑来对邓春蓉道歉说:“是打错人了,我们也受批评了。没事你可以到处活动一下……”之类的讨好的话。过后不一会儿,县上的恶警也跑来封邓春蓉的嘴说:“你只要不说打你和抢你钱的事,过几天就放你。”因被邓春蓉拒绝,一姓向的恶警立马气急败坏的踢了邓春蓉一脚。邓春蓉在洗脑班被迫害一周后就被转到双流拘留所进行迫害。有个法轮功学员在正兴洗脑班被迫害期间,双耳被恶警打成外伤型中耳炎,至今耳朵听力仍未完全恢复。

刚被绑架到双流拘留所里不到两小时,邓春蓉嘴里大量吐血,拘留所中也没管她。直到第二天早上,双流派出所和看守所医生才把邓春蓉送去双流医院检查,并且,在去检查的时候,给邓春蓉戴上了脚镣手铐。

当医生看到邓春蓉的状况后都愤怒了,向带邓来检查的两个恶警吼道:“都把人打成这样了才送过来!”恶警一听也不经医院做任何处理,就又把邓春蓉绑架回拘留所。中午时,邓春蓉突然晕倒,恶警才又把邓春蓉送到双流县另一家医院检查,医生给邓春蓉开了跌打损伤的药。恶警在让邓吃药时,邓问那些是什么药,恶警说是跌打损伤的药。

县公安,610的恶警也接二连三的来找邓春蓉封口“只要不提钱的事和被打的事,半个月就放你”。给邓春蓉检查身体的医生也是每天接到拘留所里来的,由此也可证明恶警有多怕曝光。

8月份,在给邓春蓉检查身体后,县公安肖泽良,胡跃忠威胁邓说:“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们公检法是一家,不可能不袒护,何况是同事,随你去哪告都一样。如果你不说,最多给你判半年。”仍被邓拒绝。事后不久,司法局开会,决定退还邓春蓉的钱。县公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退还了邓四万元,还有三千多现金至今未退还。

2003年10月23日,法轮功学员邓春蓉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半,11月18日被非法送往川西监狱。

被非法送往川西监狱后,邓被关在入监室里,两个月后被转到12监区。在12监区里,邓春蓉被警告不准炼功,不准和任何人说话,不准出监室门,并且24小时都被包夹监视。2004年后,恶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伪善的手段,在很多地方都给邓春蓉了特殊待遇。实质,也是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善良的本质,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当邓春蓉被非法关进川西监狱不久,监狱中的干事、股长之类的不停的轮番做邓的所谓“转化工作”。用这样伪善的手段(不停的来“关心”邓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来转化邓春蓉至七、八月份,见邓春蓉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态度开始变硬,下令邓春蓉不准接见家属,不准买东西,并且每次喊报到时都要答“罪犯某某”。法轮功学员邓春蓉因坚持法轮功无罪,拒绝承认自己是罪犯,恶警就说邓不愿答罪犯就答服刑人员。

2004年9月底,监狱中的一个姓周的干事(平时假意和邓关系很好)再次找到邓春蓉,把监狱中一切行为表现很不好的人归罪到法轮功上,说:“你们法轮功说没有组织,这不是组织是什么?”邓说法轮功没有组织。他说,既然你说没有组织那几个人是不是组织?之后接着劝邓春蓉不要炼功,不要学法了。在高压下邓春蓉被迫在三书上违心地签了字。

在监狱里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严重性的虐待,并且还专门成立了所谓的“攻坚队”。

例如:恶警时常唆使犯人拖着法轮功学员跑操,犯人拖不动了,就再换另外的犯人接着拖着法轮功学员跑。法轮功学员的裤子被跑掉了,却被恶人恶警反问说法轮功学员不知羞耻。凡是监狱里的干事,只要打了法轮功学员的就可以升官,监狱里的犯人凡是打了法轮功学员的就可以加分减刑。法轮功学员罗芳、刘辉被刑事犯随意拖到厕所里打骂。法轮功学员反映给监狱里的恶警干事,他们还假意反问犯人有没有看到谁虐待法轮功学员。恶警帮着犯人不承认反而说法轮功学员说谎,但被打的法轮功学员的衣服上裤子上还在流血。

强迫法轮功学员穿囚服,凡不穿囚服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就在她们衣服上剪上口子,让乳房露出来。对绝食和不吃药的法轮功学员就把她们的门牙撬掉。张红群就因为被强行灌食,撬掉四颗门牙。刘辉也被强行拖到医务室灌食。强行做苦力,若完不成工作的就取消买东西,取消接见家属,一天只给半瓶水。生活上,在给法轮功学员的饭食里,用的是烂米,而且饭食里经常有虫。一次邓在饭里发现一条雷公虫(有毒性),去找股长反映,股长却说饭不是他煮的。

对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就把她们吊在窗子上,两只手一只铐一边,脚尖刚好着地,或是关小间(就只有二尺左右的宽度,上厕所就在小间的角落里有一个小洞)半个月,并且每天只有容量几十克一百克的小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