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被非法劳教 吉林大法弟子李玉兰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吉林省乾安县大法弟子李玉兰,二次被非法劳教,被迫流离失所,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含冤离世。

李玉兰,六十岁,吉林省乾安县大布苏镇人,一九九六年得法,自修炼以来,身体各种病症全部消失,并从一个只顾自己的人,转变成一个能为他人着想的好人。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李玉兰被大布苏镇派出所副所长蒋云龙绑架至乾安县看守所,并被非法劳教一年。

一年期满回家不到十天,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又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李东洋骗说:凡是修炼法轮功的都要到派出所办个手续,办完手续马上就回来。可上车后直接把李玉兰送到县看守所。

李玉兰不放弃修炼,又被非法劳教二年。二年期满回家,在家呆了三个月。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乾安县刑警大队队长带领一伙人闯入李玉兰家强行将她绑架。她不配合,刑警队长吼叫道:拖走、出事算我的。他们从屋里一直把她拖到大门外车上,拖了几十米远。

李玉兰被恶警劫持往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李玉兰以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乾安县公安局把绝食中的李玉兰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经体检后被拒收。尽管他们使尽了招数,劳教所还是不收,最后只好拉回来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早晨乾安县刑警队队长带领四、五人 从大门跳进来,闯进屋内强行绑架了李玉兰,直接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期间,李玉兰依然绝食抗议无理迫害,后来在师父呵护下堂堂正正闯出劳教所。可邪恶还是不甘心,经常到家去骚扰,最后迫使李玉兰不得不被迫流离失所。

在流离失所期间,恶警还经常到家里去骚扰,使得李玉兰有家不能归,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