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大法和洪法的严肃性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最近,河北某地同修为了救度世人,购买了一批手绢、毛巾、书包,并印上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等大法字样,向世人发放。部份同修认为不妥,做法有不敬法之处。比如,“真善忍”是法,而“真善忍好”才是讲真相语句。另外,毛巾手绢等属于易耗品,不适合用来做这样的洪法媒介。这和写有“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运动衫不同,后者相对来说比较耐久,而且能起到公开展示真相的作用。

试想,不明真相的世人,得到手绢、毛巾、书包之后,他会怎样做呢?他会使用手绢、毛巾,而对法不敬,再说书包上印上大法字样,世人得到后能正常使用吗?同修,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大法的严肃性。请同修重温一下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明慧编辑部文章《继续注意维护大法的严肃性》。



附录:
继续注意维护大法的严肃性

随着全球大法弟子更加广泛、深入、细致讲真相活动的推進,各地学员自发设计、制作的真相资料和物品也逐渐变得形式多样,在向世人介绍大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辅助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大法弟子,我们仍然需要一如既往的维护宇宙大法的严肃性。学员可以成批制作带有“真善忍”、“法轮大法”、法轮等大法字样或图形的物品用于向社会介绍法轮功真相,但绝不能将这类物品作为商品在社会上参与市场流通。出于对大法的敬意,一些日常生活所用的易损坏物品和损耗性物品也最好避免采用。师父将大法传给世间是为了正法与救度众生,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也要时刻将维护大法作为己任。

从大法洪传世间的第一天起,各地学员对此原则性问题就非常重视,做得非常严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今后在这些方面做得更好,请各地大法弟子以法为师,相互提醒。

明慧编辑部
200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