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事,谈一下我的看法:因为这件事有很多大法弟子参与,只能是大法弟子作为此事的主导,而不能指望常人的法律和律师对此事所谓的公正的裁决有一点促進和帮助。看了王博一案的所有报道,很深的体会是:我们只注重了表面的揭露和社会上的重视程度,还有事情在表面的進展,忽视了对另外空间操纵人犯罪的邪恶生命怎样彻底的清除。这里不是说同修们没有注重发正念,而是我们怎样发正念,我们的念是什么。针对我们的正念我们应该具体怎样做。
这让我想起大连丛伟一案,法院已宣判无罪,抄家的物品也已退回,而且说“五一”前后就放人,但人至今没放;还有廊坊的杨建坡等。想说的是:大法弟子不能跟着常人社会的表现动,人说什么我们的思想就顺着去想、去动,这还是没有跳出旧的安排。
师父告诉我们讲真相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讲真相为的是清除邪恶的毒害,救度众生。当人明白真相的时候就是邪恶解体的时候,邪恶解体了,人还能关押和迫害大法弟子吗?因为这场迫害不是人对人的迫害,是另外空间邪恶生命操纵人在干。大法弟子利用常人的法律揭露迫害、救度众生是完全可以的,但做任何事的基点一定要站在法上。只有站在法上大法才会赋予我们无边的威力去清除邪恶。
从救度众生的角度看,当我们证实法的过程中,有六百多警察严阵以待的对待我们,而且还对个别律师大打出手,到现在又有罗干流窜督阵。回头分析一下,我们的基点是不是清除邪恶,救度众生,为宇宙中正的因素负责?因为我们的目地不是把事情做的多大、多么的轰轰烈烈、多么的有影响,我们的目地最终是要把邪恶彻底清除,解脱众生对正法的犯罪。虽说王博一事现在的结果不能说明大法弟子证实法的成功与否,但现在却说明邪恶没有彻底清除。
下面是我们地区营救成功的例子仅供同修参考、交流。
二零零五年朝阳地区有六人开车到郊区发资料,当时开车的同修在车里枕着一包资料睡着了,被巡警发现绑架。当时被抓的同修由于害怕,不承认自己是炼功人;家里人为了被绑架的同修少遭罪,给办案单位的局长送了两万元钱;局长亲口答应放人,后来人还是被劳教两年。
后来我们当地同修整体做了交流。我们认识到通过任何常人的手段、方式、方法都解决不了大法弟子的根本问题,采用任何常人的方式都是对旧势力的认可、承认,都是对这场迫害的推波助澜,只有证实大法才能从根本上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当时有的同修说他没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营救不了,这不是大法弟子的表现,他在里边得有正念。大家悟到,这种认识不在法上,因为一个生命千万年的等待就是今天的大法,不承认自己是炼功人不是同修生命本性一面说的,是他的后天观念说的,师父不会承认,我们大法弟子也不能承认,如果被抓的同修做的事触动不了邪恶,邪恶不会抓他。邪恶出现了,利用了众生对正法和大法弟子犯了罪,从而想毁掉他们,我们不能让邪恶的安排得逞,我们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就这样我们首先做家属工作,不但让她明白大法好,还得让她知道什么是人世间正的理,不要指望人,只有师父能解救这一切。做工作的过程中要时时发正念,因为家人的各种不正确状态(指送礼)恰恰是被绑架同修的心促成的(这里指的是被绑架同修为了出来,不敢承认自己是炼功人的人心促成了家人送礼的变异行为)。这时候如果归正好家属的思想,被绑架同修的人心也就归正了,这样的例子我们做了很多。
接着,我们到市局和分局领着家属去讲真相、发正念(没有整体环境和条件的同修不要效仿),并且把此事做成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的真相传单,把真相资料送到办案单位。因为我们做这件事的基点是为了每一个生命好,真真正正为了每一个生命的未来着想,不是为了同修的出来与否,没有陷在事情本身当中,清除的是另外空间的邪恶,没有针对人,只是对所有的人讲清了真相。警察恶的那一面根本表现不出来,他们生命明白的一面知道我们是为他们好。当我们的基点符合了大法,我们都感受到了这一切都是师父做的,我们只是在人这里动了动。紧接着被劳教的同修在里边打来电话,让家人去看他,就这样我们一起去了四个同修和家属,五个人去了劳教所。在门卫登记时我们用的是真名,留的电话也是真的,当时问我什么关系,我也说的真话“是朋友”,登记的人嘴里说不是亲属不让见,但还是把我的名字写上去了,只允许两个人见但我们五个都让進去了。这些都是师父的安排,只是我们符合了法对我们的要求。
见到同修之后我们跟他交流“必须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只有大法弟子师父才管的了,外边的我们该做的都会做,里边的靠你了。”被劳教的同修听后“啥也不用说了,我知道咋做了,你们回去吧。”没过几天,劳教所给家属打来电话,“你丈夫在绝食,现在人在医院里打吊瓶,你们来看看他吧。”家属找到我们征求我们意见该怎么做,我们及时通知了本地同修,有条件的近距离发正念,不能来的找多人集中到一起到离医院近的同修家发正念。当时在医院里、医院门口、大街上来了一百多个同修,在医院里我们找到了劳教所管理科的大夫,跟他讲了真相,他当时表态说:“你们放心,人我肯定放,但得几天,哪有绝食就放的,那劳教所早就没人了。”当时我们又找到医院负责此事的大夫,跟他讲明了正在绝食同修的情况,并且告诉大夫他不是犯人,他绝食是抗议对他信仰的迫害,他是在维护他的信仰和他做人的标准。
第二天我们又去劳教所,并且和劳教所交涉,要求天天来看同修,因为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家属不放心,当初办案单位说放都没放,而且还把真相资料的数量给改动了,本来是一百多份,分局给报上去三百多份,市局在教养通知书上写着六百多份。你们这样的单位我们都不能相信。在人的表面上我们是这样说的,在话的背后我们有很强的正念,只要你不放人,我们天天到这来近距离发正念,直到把邪恶彻底灭尽。就在我们开车回去的路上,劳教所打来电话说:“你们可以把人接回去,但你们得保证他回去進食后,再把他送回来。”我们把车停下来,大家一交流想一想不行,如果把人再抓回去,那邪恶还存在,我们不能答应他们的任何条件,大法弟子只能无条件的放。我们告诉他们:“下午再说吧。”下午我们去了之后就说:“这个保证我们谁也做不了,我们谁都保证不了谁。再说放了之后你们再把他抓回来,他再绝食,这样折腾对谁都不好。”最后劳教所彻底向我们妥协,用求我们的口气说:“我们不抓他了,回去愿意咋炼就咋炼吧,回去出什么事我们不负什么责任就行。”
大家一商量,这样可以。同修从里边被背出来时,跟出来的警察对我们说:“我们对他很好,你们回去问他,没有迫害他。”很友好的和我们再见。我们把同修出来的消息通知给明慧和我们当地时,听到的同修都掉下眼泪,感受到了师父洪大的慈悲和大法弟子对法的坚定,大法给我们展现大法无坚不摧的无限威严,大法弟子表现了修炼者的金刚意志,诠释着大法对生命的慈悲,对邪恶的清除。被迫害同修的家属向全世界大法弟子表示感谢,说:“大法弟子一条心没有办不成的事。”
事后我们才知道,劳教所开会时曾拿着我们写的传单说:“原来人家某某某是这种情况,这公安局怎么这样办案呢?麻烦他们惹出来了,都推给咱们,我们教养院也不能要。”表面上看是这么回事,实质上是另外空间邪恶清除了人才有这样的表现。要说明一点的是我们写的真相资料一定要客观、真实,不能有一点渲染成份和埋怨、指责、仇恨,不能加進去一点个人情绪,这些都不是大法要求的标准,也达不到证实法的效果。
成功的营救事例还有:锦州的付艳(请参看明慧《致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的一封信》)、王莹伟(请参看明慧《小学生写信要求铁路公安处释放爸爸王莹伟》)、戚明力(请参看明慧《致沈阳市南湖派出所的一封信》)等。
还有很多成功的营救事例,以后会不断的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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