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炼法轮功 修心去利欲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我是客运公司驾驶员,一九九四年十月在一位学员家得到《法轮功》(修订本)和李老师在济南的讲法录音带。回到家中就反复的看,反复的听。李老师的话句句说在我的心坎上,尤其是对“真、善、忍”的宇宙特性、修炼必须修心、怎样做一个超常人的论述,使我顿开茅塞。我想,我能得法,是祖上积德,三生有幸,是李老师指导我走上了修炼的光明大道。

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常年在外,更多的时间是在车上度过的。但是我总是牢记李老师说的:“你只要修炼法轮大法,你只要想在我们这个大法中修炼,你就必须得学法,光炼动作我们是不承认的。”(《法轮大法义解》)只要一有空,一到终点站,我都坚持雷打不动的背书、学法。有时为背一段经文,晚睡早走,直到能背下来为止。

李老师说:“功其实不是炼出来的,他是修出来的。很多人追求长功,只注重怎么炼,没有注重怎么修。其实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来的。”遵照师父的教导,我也注意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不断地去掉自己各种不好的心,按照一个炼功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单位里别人不愿干的,挣钱少的,领导总是看我老实派我去,我从不打折扣,叫干啥就干啥。修炼嘛,就得明明白白吃苦,明明白白吃苦。我的工作天天在外面跑,每天都遇到一些麻烦事,使我有了更多的提高心性的好机会。

有一天,我开车在途中,一个乘客要下车。车停在一个年轻人跟前,他就一手扶住了我的车,我也没看见。当乘客下车后,我就慢慢启动车,把他闪了一下。那年轻人火冒三丈,一拳打碎了车门的玻璃,一边骂一边跳上车来,当着乘客的面狠狠地踢了我三脚。当时我面子上真有些过不去,真想出手还击。但我马上想到了师父的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己是炼功人了,就得用超常的理要求自己。当时虽然有点不自然,还是忍住了。当时车上的乘客看到我的表情都很不理解。常人怎么能理解我们修炼人的心态呢!

我们客运公司,车辆已经承包了,出去拉客,就想多挣钱。在这种天天和钱打交道的环境中,人们看重金钱的执著心慢慢就起来了。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号,旅客走后我打扫卫生,拾到一张四万七千元的银行汇票。失主是连云港某单位的职工,肯定是昨天晚上坐夜车时丢下的,这时,旅客还不一定知道。我马上意识到它的重要性。炼功人,应该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失主要知道丢了汇票一定很着急,我应该想办法找到失主。我就通过我们单位领导找到了失主,他感动的不知说啥好,一定要请客送礼表示谢意,都被我拒绝了。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自己经住了考验,过了这一关,心里感到非常轻松。

李老师讲:“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随着心性的提高,更大的考验又出现了。同年二月十二日下午,出车回来,打扫卫生时发现一个提包。打开一看,全是一百元、五十元一张的现金,鼓鼓的满满一包,最少也得一万多。这回可不是汇票了,都是耀眼的、拿出去就是能花的钞票啊,太诱惑人了。我马上想到自己已是修大法的人了,修“真善忍”的人了。“善者,慈悲心常在,”我决心把钱交给失主。我想失主发现了一定会跑回来找的。

我就坐在车上等。等了四十来分钟,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急急火火跑来,经过核对确认她是失主,我就把钱还给她了。失主告诉我,她是地区人民医院的职工,包里装着一万二千元人民币。并随手拿出一大叠让我收下。我分文没要,我告诉她,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要谢你就谢李洪志老师吧,是他叫我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