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六人被非法劳教、判刑,刘桂芳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四川剑阁县大法弟子刘桂芳一家五人被非法劳教,大女儿被非法判刑,由于长期遭受迫害致使身体虚弱,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左右含冤离世。

刘桂芳,女,七十岁,剑阁县城北镇抄手乡新华村人,一九九八年得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全家六人,同当地大法弟子五十多人到北京上访,被邪党人员绑架回剑阁县,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

刘桂芳家中被邪党人员勒索巨额罚款,一家五人被非法劳教,大女儿刘芙蓉被非法判刑五年,刘桂芳本人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刘桂芳被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后,继续被非法关在剑阁县看守所遭受迫害。

出狱后,一家人于二零零四年又分别被不法人员绑架到广元市莲花山庄洗脑班,遭到严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

新华村为剑阁县迫害最严重的地区,那里的大法弟子长期遭到以六一零的贾国英、赵晓琳、李碧鑫为首的邪恶之徒的迫害和骚扰。大法弟子(小名土生),天津航空学院飞行器动力工程系学生,在天津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后,恶人们仍不放过,经常骚扰。

剑阁县地处边远山区,消息闭塞,迫害的消息又无法同外界联系,使邪恶的迫害得不到及时的曝光,因此邪恶还很猖獗。剑阁县迫害大法的主要人员有贾国英、赵晓林,他们参与了二零零四、二零零五年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贾国英还假装学大法、充当特务。被非法判刑的有大法弟子王林(四年)、王济生(四年)分别在德阳监狱、雅安监狱遭到残酷的迫害,致使眼睛严重致残,出狱后又被剑阁县六一零等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