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英杰,女,三十四岁,一九七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出生,未婚,大专文化,家住吉林市船营区北山南区2-2-34号。九九年七二零恶党迫害开始后,赵英杰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遭受迫害。严重的精神迫害使赵英杰陷于一种近于自闭的状态,后来在周围同修及亲人的帮助下才恢复过来。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赵英杰被吉林市“六一零”办公室指使的国保支队再次秘密绑架,在运河里派出所遭到恶警孙壮、王加利、唐艾军、郭强、王福成、刘国平等人的迫害,赵英杰正念抵制向他们讲真相,并绝食抗议,十四天后正念闯出。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十三日,在吉林市船营区向阳市场附近,赵英杰、穆春红、王立秋、赵国兴、刘玉和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向阳派出所及吉林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国保恶警将他们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训练基地进行刑讯逼供,各种卑鄙的迫害手段导致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身心都遭受到严重摧残。
其中赵英杰被恶警灌了五瓶芥末油,嘴、脸严重受损,还遭到办案人用棒子捅其阴部。种种酷刑折磨导致赵英杰很长时间半身不能动。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吉林市船营区恶党法院对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恶党法官胡春炜总是打断法轮功学员说话,剥夺法轮功学员替自己辩护的权利。但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公开揭露办案机关执法犯法,对其进行酷刑折磨,至今身上、小腿等处还留有疤痕,并存有物证(赵国兴被刑讯逼供时的血衣,在看守所艰苦的情况下保存了近五个月,但在刚刚开庭时被法院恶警强行夺走),当赵英杰提出在非法审讯过程中曾被办案人用一个带有钉子的木棍捅其阴部,还曾遭到酷刑折磨,并露出腿伤,恶党法官胡春炜不让她继续说。
这足以证明吉林市公安局执法犯法,对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曾使用酷刑进行摧残折磨,以达到对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定罪的邪恶目的。
在诸多事实面前,检察院高鸣竟矢口否认吉林市公安机关对赵英杰等人刑讯逼供一事。很明显,检察院高鸣与公安机关串通一气加害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
最后船营恶党法院在完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将赵英杰等五人非法定罪,其中赵英杰被非法判刑六年。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不服一审判决,并依法上诉。吉林市中级法院在明知赵英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根本没有违犯国家的任何法律的情况下,仍然宣布对赵英杰五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判”。
现在穆春红、王立秋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其中王立秋正遭受抻床酷刑折磨。赵国兴、刘玉和被劫持到吉林第二监狱(即吉林监狱),其中赵国兴被监狱恶警关入小号迫害。
赵英杰被两次送入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由于身体被迫害极其严重,监狱两次拒收,在这种情况下,吉林市恶党人员不但不放人,仍然把赵英杰送入长春公安医院继续迫害。
在长春公安医院里,部份医务人员紧跟恶党犯罪,对待法轮功学员名为治疗,实为加剧迫害,凡是曾被强行送到公安医院的法轮功学员都有亲身体会,那里是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因此很多法轮功学员到那里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加严重,甚至被迫害的失去生命。
在此呼吁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赵英杰被迫害事件,谴责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违法判决,并要求立即释放吉林市无辜被绑架、劫持的法轮功学员。
同时正告吉林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无论中共恶党的欺世谎言有多少、多么迷惑人,真相就是真相,是掩盖不了的。劝告你们赶快悬崖勒马,立即停止犯罪,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万劫不复的凄惨下场,并殃及到你们的家人。苍天有眼,众目睽睽!善恶有报,天理昭昭!这是千真万确的!
请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尽快与赵英杰的亲属联系,速到长春公安医院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