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做资料中隐藏的人心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近来我一直在思考我们做资料中的存钱存物问题,直到前两天得知辽宁法库一材料库被查抄(里面没人),才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现拿出来与大家切磋:

我们这里也是这样,每隔一段时间同修们都自动的向资料点上交几十到几百不等的钱,有条件的甚至还多些。时间长了就存了一些钱在资料点或在协调人那里。然后他们又用这些钱购买了做资料的设备。这样不但存了钱,又存了物,结果真的为此产生了执著。比如,发生矛盾了,协调人说哪些哪些设备是点上的,得拿走拿别处去;或者搞起了小圈子,往我这点交钱的,我就给资料,别人尽管往别处交钱,来我这要资料我就不太愿给,就好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做起了买卖。甚至点与点之间由于利益的做怪也不愿互通有无。为了买批发便宜耗材就大批量進货,又不尽快发给各资料点疏散,而是囤积起来。结果就容易被钻空子,被查抄,不但没便宜反而损失惨重。

师父一再告诫我们大法不存钱物,辅导站不存钱物。我理解就是让我们不论做任何事包括做大法的事都要保持一颗最纯净的心态。但是我们没把握好。首先,同修交来的钱目地是尽快救人,真相资料谁能发谁发,发的越快越多越好(当然既要考虑效果又要珍惜资料),只要有人要就是好事,发完再说,而控制资料的发放,既歪曲了同修交钱旨在尽快救人的胸怀也障碍了证实法、救人的進程。

其次,不应用同修交来的钱买设备,买了设备就是物,算谁的?大法肯定不存钱物;所以同修的钱最好是不用收上来,让他自己存放在自己家,可以把存数报给点上,须购耗材时提前两天收上来就行了。

第三,资料点遍地开花,谁想做,就自己买设备为大法做事;经济宽裕的也可以自己或同别人合作买设备借给会用的同修做资料,但设备还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不用时归他们自己或他们愿送给使用的同修所有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大法始终保持纯洁。第四,在购耗材上不应图便宜囤积太多,我们的法是顺其自然;一个觉者不论做任何事情都应保持顺其自然的状态,即使我们仅能做十份,如果我们是修炼人应有的状态,这十份可能会发挥最大的作用,不停的在世人中传看。

以上不成熟的想法与同修切磋,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