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池水,男,五十六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曾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三、四月份期间任淄博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政法委。在他分管政法委期间盲从中共邪党打压法轮功,对淄博市大法弟子犯下罪行。在获得名利双收的同时,开始承受自己对大法弟子犯下罪恶的报应。二零零五年刘池水患糖尿病,二零零七年因腰椎盘突出,压迫神经,疼痛难忍,不能起床,住院治疗达两个多月。现虽能走路,但右腿出现严重肌肉萎缩现象,明显比左腿细。
他受中共邪党长期灌输的影响,一味的听信于党,“党叫干啥就干啥”是他的座右铭,结果造成自己生命的悲哀,这仅仅是报应的开始。如不醒悟,转变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态度,等更大的灾祸降临到头上的时候,后悔也就晚了。
刘池水 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13869321599
王富春 刘池水之妻 山东省师范大学 13869112111
2007年11月1日原江西九江县公安局政保科长兼610办公室副主任(专迫害法轮功的)李建华因患肠癌遭恶报身亡,年46岁。
李建华自1999年7.20开始,到2003年调离政保科期间,全县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百余人次,经其手非法劳教、判刑的大法弟子20余人,多人被非法罚款200元----3000元不等,他曾多次带领恶警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多次非法组织举办洗脑班,美其名曰“法制学习班”,强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对待法轮功学员态度十分恶劣。
大法弟子张毛兴在九江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与李建华有直接关系。
大法学员多次给李建华讲真相、寄劝善信、当面劝说,他都不听。就在零七年九月份还当着大法弟子的面骂大法师父。李建华于十一月一日半夜二点便血不止,遭恶报身亡。他的恶行还祸及其家人,其父在其参与迫害大法学员以后瘫痪多年,至今还不能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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