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被中共用来混淆善恶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一分为二”这个理长期以来被中共用来当作混淆善恶的诡辩术,这也是党文化的一种惯用伎俩。在道德问题上,在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上,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善就是善,恶就是恶。这些根本就是混淆不了的,又怎么可能“一分为二”呢?

比如,有的常人说,对大法也得“一分为二”的看。其根据是有的修大法的人也有错,这是由于一种没有因果关系的错误联系而得出的一种荒谬结论,这些人是被诡辩术给蒙住了。这就如同老师教学生的道理一样,老师告诉大家要做个好学生,而有的学生没有做好,你能说这个老师不好吗?学校的课本都是一样的,有的学生没有学好,你能说教材不好吗?所以,“法轮大法好”这就是绝对的。换句话说,法轮大法就是判断好与坏、正与邪的标准。也有人对邪党也“一分为二”,根据是邪党中也有不错的人,这也是由于没有因果关系的错误联系而得出一个错误结论。也是被诡辩术给蒙住了。

人都具有“真、善、忍”佛性因素(人性全无的江××等邪恶之徒除外),邪党的本质就是“恶”,它附着在人体内,破坏着人的人性,使人的佛性越来越显现不出来,所以,那些所谓不错的人所表现出的“不错”,是其本性中符合“真、善、忍”的部份还没有完全迷失的表现,而不是邪党因素的表现。所以“邪党”就是“恶”,这也是绝对的,它就是反对“真、善、忍”的。

我认为,我们一般讲人或者讲事物的时候,如果用“善恶同存”,而不是用“一分为二”,则更能讲清大是大非。比如说“事物是善恶同存的”,或者说“人或事物都存在善恶两个方面”。总之,要加上“善恶”两个字。这里的善和恶,是把善恶作为普世的道德标准运用的。善就是“真、善、忍”的善,反之就是恶。如果这样用的话,那就不存在对大法也一分为二,对邪党也一分为二的问题了。

在探讨生死存亡的问题和生命何去何从的原则问题的时候,“一分为二”是一个有区分无标准的模糊概念。在对人或事物的判别标准上,邪党把善恶同存改成了一分为二,取消了“善恶”二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好象就变成任由邪党随意歪曲的恍惚不定的概念了,这样它就可以随意的把善说成恶,把恶说成善了。邪党使用了一个障眼法,把许多人给蒙住了。由于多年来邪党文化的强制灌输,使许多人的佛性越来越迷失了。

人们如果能充份认清邪党的诡辩术,从思想中把邪党文化彻底清除掉,其“真、善、忍”本性就能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