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中县政法、公安不法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自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政法委书记许国秋、六一零办公室(现在称“维稳办”)主任王海军上任以来,政法、公安系统继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邪恶的迫害。迫害的主要执行者是国保大队长李长华、副大队长刘忠和、国保大队警察刘唤雨、郉蝉(女)等。

一、配合锦州铁路公安处对李晓艳、周迎春进行非法抄家

李晓艳、周迎春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锦州铁路公安处绑架并非法劫持在济南铁路看守所之后,十二月十九日,李长华先到李晓艳母亲家,随后刘忠和、刘唤雨及锦州铁路公安处多名不法警察入内,进行了非法抄家和录像。当被告之“这不是李晓艳家”时,不法警察依旧行恶。抢走李晓艳母亲家大法书籍和资料、大法师父法像、小VCD一个、大插排一个、李晓艳和妹妹的照片若干、收藏的写有“法轮大法好”的百元人民币十五张,李晓艳的通讯录和夹在通讯录中的二百元钱。

之后,一行人又对周迎春母亲家进行非法抄家,一无所获而归。

虽然李长华一再声称他是无奈“配合锦州警察”,但锦州警察要抄的是李晓艳、周迎春家,李长华却把他们带到了二人母亲家,其主动行恶程度可见一斑。此事对两家老人造成了极大伤害。李晓艳母亲和周迎春的父母都已七十多岁,周迎春的父亲还卧病在床,七旬老人受到严重惊吓。

李晓艳、周迎春日前已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和两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第一劳教所(即淄博王村劳教所)。此次对两名大法弟子和家人的迫害中的直接责任人不仅是锦州铁路公安处,也包括绥中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国保大队负责人。

二、对实验小学教师大法弟子黄丽华进行绑架、非法拘留和抄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黄丽华在绥中剧场附近“小六复印社”打电话,并给复印社内一男一女讲真相。从复印社出来后,在大街上被一一零指挥中心四、五名不法警察绑架到机场派出所,据称是有人举报(复印社中当时有四个人),不法警察给黄丽华铐紧手铐,把她手腕勒破导致手青肿,左臂连带颈椎疼痛、麻木多日,二十多天之后左手仍旧麻木。机场派出所一警察(警号953195,黑脸、大眼、高个)出口谩骂法轮功师父,并紧捏黄丽华已被手铐铐的肿痛的手进行迫害。随后,李长华、刘忠和、刘唤雨赶到,李长华撒谎说“局长要找你谈话”、企图以此谎言将黄丽华诱骗到看守所,被识破后,用暴力把黄丽华绑架到看守所,黄丽华不配合,遭到李长华的打骂。不法警察始终拒绝通知黄丽华家属。在绥中看守所,黄丽华拒绝非法搜身,遭到看守所管后勤的恶警金宝库的打骂、以及暴力搜身。

黄丽华的丈夫闻讯后受惊吓心脏病发作。

第二天,李长华、刘忠和等四名警察对黄丽华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资料、录音机一个、邮票信封若干、充电式手电筒一个。黄丽华被非法拘留多日,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非法迫害。

三、对大法弟子田绍艳进行构陷,施行绑架、非法抄家、勒索钱财、拘留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田绍艳去政法委交涉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克扣工资的事,让王海军帮忙找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期间不影响退休金的文件。王海军一边问田绍艳的姓名、单位一边找纸要做记录。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男子手拿着一张传单,王海军问田绍艳那张传单是不是她带来的?田绍艳回答“不是”,一会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长华、郉蝉、刘忠和等四人进来就强行把田绍艳带到家里,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文一本、日历两张、护身符十几个、炼功录音带两盘、歌曲磁带一盘、自动翻转放音机一个、邮票和信封若干。然后强行把田绍艳拉上警车。李长华并对田绍艳进行了殴打和辱骂。到看守所之后,李长华说:“象征性的呆四、五天,这已经是对你最大的照顾了。”刘忠和拿了两张纸、不允许田绍艳看内容就要求签字,遭田绍艳拒绝后,郉蝉和李长华强行拽着田绍艳的手按了手印。田绍艳说:“这好象杨白劳的卖身契”。李长华等人哈哈一笑。田绍艳被非法关押七天。绑架当天,田绍艳的女儿被国保大队骗了五百元钱,并造谣说:“你妈后半夜两点半进政法委挨门发传单,交罚款五百元,如果不交就劳教三年。”收钱的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忠和。

整个迫害过程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所言都是编造的,没有一样是事实,连送拘留的单子都不敢让当事人看。

四、近期参与迫害大法的不法官员和警察

政法委书记:许国秋 13464516669 6138955, 6123475(办)
610办公室(维稳办)主任:王海军 6131710(办)
政法委副书记:张振民(女儿名叫“张佳”,在绥中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公安局局长:郝万国
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长华6122876(办) 13700196626
副大队长 刘忠和,警员刘唤雨、郉蝉
机场派出所不法警察:警号为953195,姓名待查
绥中看守所后勤:金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