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律师指证中共迫害法轮功(图)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加拿大著名律师科来福•安世立(Clive Ansley)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就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做出书面证词。安世立在证词中表示,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的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底,他居住在中国。在此期间,他每一天都见证了中共出版业和电视媒体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持续不断的诽谤。他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极端、完全不合法的、十足的仇恨运动。历史上,我所了解的唯一可比的仇恨运动是在欧洲由希特勒发起的针对犹太人的仇恨运动。”


加拿大著名律师科来福•安世立

* 中共利用媒体煽动人们仇视法轮功

今年六十四岁的安世立律师在证词中说,我要说明的是这场仇恨运动,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由中共中央电视台(CCTV)在几乎每一档新闻的广播里进行。这场仇恨运动还扩展到其它的电视节目,比如在互动式的节目中特邀观众与主持人讨论的“今日话题”、年轻人的节目,以及有关“文化”节目。

安世立指证说,“中共中央电视台(CCTV)和其它由其控制的电视机构,以及出版业的媒体,在报导该期间的刑事犯罪和死刑犯时,依照惯例,总是随意地将那些被指控的罪犯称为‘法轮功习练者’。”

安世立还说,“无一例外的,根据我的记忆,指称被判罪的罪犯是法轮功成员这一点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得到证实。”

安世立举例说,一次,一个人在南京一家著名的面馆使用的配料里下了老鼠毒药。我现在完全凭的是记忆,但我相信大约有四十个该面馆的客人因此而死亡。

在逮捕这个被告人的报告里,以及针对他的审判书中,没有任何有关法轮功的内容。但是当电视台和出版媒体报导他的死刑时,报导中有一个简短的声明,声称此人是法轮功学员,是李洪志先生的教导对他的影响,导致他谋杀了所有这些无辜的人。

安世立观察到,当时这样的指控惊人有效地大面积挑动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但是没有任何证据用来证明这些指控。

安世立指出,在李洪志先生的著作中,没有任何一个段落,可以牵强附会地被解释为鼓励杀人或任何其它的刑事犯罪。

在此期间,安世立也看到中共中央电视台(CCTV)和其它由它控制的电视机构的有关报导。安世立表示,他要强调的是,在李洪志先生的教导里,没有任何的段落有可能鼓励父母杀害孩子。与类似报告一致的是,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证实对法轮功的指控。

安世立非常忧虑地观察到:中共媒体这些年的“诽谤运动”在他的朋友和同事中比其它的宣传更为有效。

安世立说,这些年,在观察中共电视台针对法轮功系统的仇恨和尖刻的宣传的过程中,我可以毫不矛盾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法轮功的发言人(或者任何一个与中央电视台和它的附属机构每日发表的政府观点意见不同的人)有机会反驳或表述任何不同的意见。这当然是中共电视台的标准做法:任何事情只有一种观点被表述,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观点。

* 对法轮功的迫害达到了全面群体灭绝的程度

自从二零零三年五月底他返回加拿大后,广泛接触了来自加拿大、美国和欧洲的法轮功学员。同时他也继续关注中国那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达到了全面群体灭绝的程度。

安世立强调说,到目前为止,几乎有三千个已得到证实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的警察和监狱看守等迫害致死的案例。要证实被杀害是非常困难的,实际的数字无疑超过上万。

在过去六年里,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后失踪了。他们的亲人再也没有他们的音讯。但是这些成千上万的人并不包括在前面所提到的大约三千个的死亡案例中,因为没有人能证实他们死亡。

安世立还指证说,在过去的几周,已有证据表明在中国存在着“死亡集中营”。在这些“死亡集中营”里,法轮功学员被杀害,他们的器官被活体摘取,并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出售,他们的尸体然后在焚尸炉里被火化。这种罪行与纳粹德国的罪行非常相似。

如果证据最终得以证实,现在有好多理由看起来会是如此。明显地,与纳粹德国另一相似之处是:为了让德国人民被动地默许,纳粹首先成功地将犹太人“非人化”。必须要让犹太人看起来完全是邪恶的,不值得信赖的,不配享受公民的权利。确实他们被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在今天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宪法所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如果被指控犯下任何罪,他们无权请律师,他们也无法诉诸法庭履行他们的权利。除此之外,他们还总是被毫无根据地指控谋杀、强奸、偷盗以及其它几乎所有严重的罪行。

* 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一切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安世立说,“今天,中共政权警告所有的雇主必须解雇所有的法轮功雇员,而且不能雇佣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个人财产被政府的法令所收缴,而且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任何可以谋生的渠道。”

安世立认为,中共中央电视台在伤害和迫害加拿大公民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给它机会来散布对加拿大公民的仇恨,在加拿大直接针对加拿大公民,这是令人反感至极的。

安世立也了解中共政权高层头目向警察和检控人员发布命令,指令他们“用任何必要的手段”来迫害法轮功运动。这些密语在中国的公安部门和检控部门都被一致地认为就是允许谋杀和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为了更清楚地阐明它们的观点,中共政权颁布命令:任何法轮功学员死于审问,审问者无须受到惩罚。

安世立指出,更有甚者,中共政权完全剥夺了宪法赋予法轮功学员的权利,特别是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中国所有的律师都被严格禁止为任何法轮功成员辩护,或者代表他们为他们所遭受的任何非法的折磨寻求赔偿。

安世立在证词中最后说,“消灭法轮功的整个过程使用的主要武器就是使用中国的电视和媒体。它们完全受控于中共政权。然而在加拿大,私人公司和公家公司可以竞争,并且任何被媒体攻击的受害人都有权进行反驳。我认为,很清楚,这些(中共的)电视台申请进入加拿大是中共政权直接操纵加拿大华人的一个步骤,目地是在这个过程中,散布他们的舆论,并逃避加拿大的管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