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向善 利己利人

【明慧网2006年8月14日】我们夫妻是97年得大法的。得法前,我得过灰指甲,身体多处牛皮癣,心脏病和各种疾病,炼功之后,我全身的病都没有了,真是无病一身轻。

我有一次骑摩托车出门,在马路上突然后边一辆轿车把我给撞了,把我撞了个脸朝天,连人带车撞了出去。我的腰撞到了地上,腿也破了,车还压着我的身体。轿车上三个人下来马上把我扶起来,说,“赶快上医院。”

我说“没事”,人没事,可我的摩托车坏了不能骑了。后来几个人把摩托车给我修了修,说:今天真对不起,我们几位领导去市里赶九点的会议,车开的快了点,把你给撞了,医院你又不去,这样吧我们给你放下500元钱你自己去医院看看吧。

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钱我是不要的。车上的几个人感激的说,今天真是碰到神仙了,炼法轮功的人这么好,政府还不让你们炼,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记一下,以后也得好好谢谢你。

我说,你们不要谢我,要谢就谢我们师父吧,是李老师让我们这样做的,以后你要记住“法轮大法好”。

他们几个人都说,我们牢记法轮大法好,有机会我们也要学炼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