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煊,女,58岁,原四川省川东钻探公司退休职工,于93年9月13日起修炼大法,才一个月多一点,她身患的多种疾病不治而愈。
2001年7月20日~2002年10月间,渝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陈大明、李芪海带领双凤桥派出所恶警,渝北区石油基地公安恶警乔书毅、王忠秋、罗玉国及联防队员10余人,先后对何非法抄家五次,均未抄到任何东西,只将一张大法师父来渝传法时与学员合影的像片抢走。从此何廷煊被迫流离失所。
在此期间,恶警陈大明一伙还非法将何廷煊的丈夫绑架关押在双凤桥派出所黑屋内,施以毒打、烟头烧脸等恶劣手段,逼问其妻下落,同时,又取何家中所有存款并在银行全部冻结,单位银行停发夫妻二人退休金,使何一家三代生活窘迫,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后恶警又再次抄家,将何廷煊的妹妹家的电话号码抄去(泸州市),并于2002年10月20日左右,从泸州把何廷煊绑架回渝北区,非法宣布劳教二年。
何廷煊在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期间受到多种酷刑,身体损伤严重,出现了高血压、肾衰竭、全身浮肿、呼吸、排尿困难,于2004年10月下旬被释放回家。
但渝北区公安恶警仍继续迫害,特别是2005年9月28日何廷煊卧床不起的严重情况下,双凤桥派出所、国安支队及联防队员等10余人,再次对何廷煊的临时租房抄家,并进行威胁、恐吓。何廷煊身心遭受极大伤害,使伤病日趋严重,于2006年4月24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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