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0日,九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被警方以“无准证集会”起诉,原因是上述学员分别于2005年10月22和23日在乌节区分发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和声援500万退党的传单。7月14日,9名学员出庭均表示不接受认罪。法庭给予其中8名学员一周延期至7月21日上庭,另外一名学员获三周延期至8月4日。
7月20日,黄才华、余文忠、陈佩玉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新大使馆前绝食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达七年之久。当日上午,他们遭警方逮捕并以“带有共同意图的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起诉。此三位学员遭警方正式提控,于7月21日在新加坡法庭初级庭审,3位法轮功学员不承认有罪,法官允许保释在外,并因学员未聘请律师,法官允许7月28日再上庭。
7月21日,在第二十三庭开庭的8名学员案件,其中之一的黄才华,因前述20日遭警方以“有着共同的意图-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的罪名控上法庭,其余七位法轮功学员,也因未聘请到律师,法官允许,7月28日再上庭。
目前的情况,在7月28日(星期五),有十位法轮功学员将再上庭。
目前,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向各自当地的新加坡使、领馆递交抗议信,呼吁新加坡政府撤销起诉,切勿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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