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张宏伟是2001年1月份在北京为法轮功陈述申冤上访讲清真相,抱着帮助国家,帮助政府纠正错误的想法说几句话,竟被判了13年。有说话就被判刑的道理吗?!
我丈夫因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道德升华,生活工作中处处都能用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炼功前后判若两人,在一次煤气爆炸中他冲进现场救人,因为他们经警每月有罚款任务,每月的票据他如实上报,在工作岗位中他不让一辆私人转运货车从自己岗位中走过,领导说他是信得过的岗哨,这只是简单举几例,更主要的是炼功后身体健康,内心的恬静,精神充实,境界升华。
张宏伟因上访被北京看守所关押七、八月,非法判刑后遣返回吉林省长春市铁北监狱继续迫害,其后他因不服从洗脑迫害、坚持信仰被转至吉林监狱,在吉林监狱的迫害更是到了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地步,只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关了小号两年多,这两年多张宏伟在小号内被迫害仍没有停止并变本加厉,这期间上死人床50多天,上大挂,教唆刑事犯毒打张宏伟等各种酷刑折磨使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在监狱什么样的人才会被关小号,你是知道的,哪条法律规定可以连续关小号两年多,吉林监狱是长刑监狱,关押的都是重刑事犯,他们在扰乱监狱管理秩序甚至狱内犯罪的情况下很少有押半年以上小号的,超过一年的几乎没有,而且这种刑罚凭什么用到张宏伟身上,另外又有什么样的人才能上死人床,才能上大挂,我听说只有监狱内犯重刑或越狱的危险分子才能用此刑,张宏伟一心只想做一个好人,不肯向不好的方向转变,没有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就遭到这样的虐待与迫害。
我丈夫现在身体状况极其不好,每况愈下,在今年(2006)的年初检查出有肺结核,胸积水,身体大不如以前,说话无力,走路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家人要求保外就医,监狱说不符合保外的条件,3月份,张宏伟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监狱带他做了体检,检查结果,肺结核3型胸膜炎,高血压,心脏病,因病情恶化危及生命监狱把保外就医的材料上报到监狱管理局,可管理局以肺部未达到空洞、咳血,不予批准,说法律规定的,可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打人?可以关小号2年?哪一条法律规定说真话就坐牢?作为家属还有我的亲属都无法理解,无法接受。并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我父亲(宋文华)因为为法轮功说句真话,于2005年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期间被迫害1年2个月,原体重170多斤,回家时瘦的皮包骨,体重不足90斤,我父亲近60岁,在劳教所被折磨出肺结核,6月份劳教所见我父亲生命垂危,写材料上报长春市司法局,结果司法局张健华不批并说:出问题他负责,造成我父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由于我父亲病情进一步恶化,旦夕不保,劳教所怕担责任看我父亲不行了才通知家属接人,接我父亲时,他是被车送出来的,因为他已经不能走路,耳聋,说话呼吸吃力,回来后几天就含冤离世了。
我父亲在家时身体非常健康,短短的1年2个月时间被迫害致死。父亲的离去给家庭造成极大的打击和伤害,谁都有父母儿女,谁都有兄弟姐妹,我父亲一辈子老实厚道,炼功后受益非常大,却遭受这样的迫害,凄惨离世,我现在不知道法律是用来惩治坏人还是用来迫害好人的,还是提供给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用来整人的工具,法律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并没有体现出它的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反而迫害这样多的好人,这不是肆意的践踏法律吗?知法犯法的行为吗?
虽然我父亲被迫害致死,张宏伟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但我相信天下还是有公理的,世上还是好人多,古人都把清正廉洁的官称做父母官,我是张宏伟的妻子,但同时我也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上有需要照料的老人,下有正在上学、需要母爱的儿子,我为救我的丈夫已奔走了3个月,而且我的家庭历经迫害已经经济困难,我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丈夫了,不能再遭受迫害了,甚至失去生命,我呼吁所有的有能力的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帮张宏伟,帮帮我这个已经破碎的家庭!我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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