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坚持信仰而惨遭迫害

【明慧网2006年5月21日】我叫郑薇,今年42岁,已下岗失业。现将我从1999年7月20日以后所遭受的迫害陈述如下:

1999年10月份,为了说句公道话,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可是到磐石火车站就被磐石公安局劫持(有人告密),将我送回吉林市,并被非法拘留15天,关在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间被强行交饭费150元。在拘留所里整天坐板(就是盘腿,上身直立着坐在硬铺上),我还经常因为炼功而遭到女警察(姓朴)的谩骂。

2000年10月份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亲眼目睹警察用警棍殴打大法弟子,并开出清洁车将地上的血迹擦干。后来我因用发传单的方式向周围的人讲真相,而被北京复兴门派出所绑架,收走了身上的150多元钱,之后又把我送到北京朝阳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此期间因绝食抗议,被朝阳拘留所男警察(别人好象叫他“马主任”)指挥男刑事犯将门卸下,强行把我绑在门板上,并强行输液,并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儿踩我的脸。10多天后,我被当时吉林驻京办事处的两个男警接走。3天后由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倪志刚、王某和街道书记(女)将我押送回吉林市,并于当日非法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此期间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被看守所的警察强行灌食,在玉米面里加了许多的盐,将鼻子用手掐住,因无法呼吸只好用嘴呼吸,他们就乘机用注射器往我嘴里射,因我反抗,便叫来四、五个男刑事犯人将我的手脚按住。后因灌食导致嘴、牙床子全都被玉米面里的盐卤坏了,并发烧。之后,我被非法判了二年劳教。12月份,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张某等一行四、五个人把我送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刚到劳教所登记处,因我拒绝签劳动教养的票子,被黑嘴子一女警察大声训斥,并恶狠狠的当着送我的那些警察的面说:“不写是吧,打死你,死了你家属都不知道!”我被分到六大队,首先让我写认罪认错,只要不写,就把我叫到管教室,进去就打,当时此大队的刘大队长(女)用手扇我十多个耳光,(她打人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同时用尖刻的语言骂人,而朱大队长(女)用电棍电。因为我在的那屋离管教室近,所以每天都能听到电棍电人的声音,从早到晚几乎不停,因为那时正是大法弟子上京证实法的高峰期,每天都有大量的大法弟子被送往这里,多的时候一天就有200多人。

后来我被下放到一大队三小队,因坚持信仰,被三小队恶警王蕾、指导员李影(直接参与人)进行迫害,用电棍电,并罚站(立正站着)她们早上上班的时候就叫护廊(协助管教维持秩序的犯人,平时站在走廊上)把我叫到管教室,拿电棍电,中午吃饭我就回去,吃完饭我就得立正站着,说是让我反省,下午她们上班,我再到管教室接着被电,直到她们下班,我再回去,吃完晚饭,我接着站着,并派人看着我,站到半夜12点。接连好几天这样后,我的手脚都肿了,因为当时学法不深,动了人念,就产生了以死来抗议这种非人的折磨,导致胃大手术,在长春公安医院缝了十一针,出院后,我被罚在地上整天坐着(一楼)不让坐床,后来又开始对我所谓的帮教,我拒绝并以绝食的方式抗拒,被她们强行野蛮的进行了灌食,她们先用开口器强行地把我的嘴支开,卫生所所长郭某用胶皮管从鼻孔插入胃里,而这个胶皮管并不往里输送流食,而是不停地机械的来回抽动,这个鼻孔插完了,拔出来再插另一个鼻孔,再来回抽动,她拿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一边给我插管,还一边不停的用脚狠狠的踩我的手,然后由恶警苏桂英端碗从嘴里灌流食,胶皮管在胃里不停的搅拌,灌进去的食物引起呕吐,郭某说灌食两个小时,还不停的告诉我时间,正好两个小时,她们停止了,恶警郭某累的都站不起来了,让一警察把她拉了起来。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决裂被加期八个多月,两年零八个多月的劳教生活,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那时劳教所里每天都加班加点的生产,开始由早晨4点到半夜12点,中午不休息,后虽有改变,也得十七、八个小时,管教室里经常不时传出电棍的声音,和恶警们的狂叫,使人长期处于恐惧,紧张状态,我的头发都白了,由于干活几乎都是坐着(坐塑料凳,很小,坐上去都得蜷个身子),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外,几乎天天都是坐着干活,屁股都磨出了一层硬皮,腿和脚已不适应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从小腿到脚已麻木,末梢神经如手指尖、舌头尖已开始麻木,视力急剧下降,怕光,脚麻木到用烫手的开水烫都没有知觉。

回到家中时,给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离婚带一女孩,正上学,小孩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没有一技之长的我全靠力气吃饭,而我的身体又被劳教所弄成了这个样子,至今双脚还没完全恢复。

在关押期间,大概是2001年六月份一天,由于和我在一起的大法弟子穆春梅不唱诬蔑法轮功的歌曲被叫到管教室,当时管教室有大队长严立峰,指导员李影,以及恶警王蕾。严立峰和王蕾每人手持一电棍电穆春梅,这是我亲眼所见。